Thursday, June 28, 2012

弗兰肯斯坦的戏剧

上上周非常激动地宣布我要去看《弗兰肯斯坦》,然后雄心勃勃地说,我回来汇报。汇报是不用说了,连百度都没有怎么上,我有点忙昏头了,而且,而且,我还天天在忙到头晕眼花的时候,偷偷地看网上无边无际的各种各样的信息,本来就睡觉不好,于是就更是一塌糊涂。要说有事,那是肯定的,但是,有没有时间,应该还是有的,就是心情很乱,一时抓不到主题,所以……

反正这几个周末是这么着的:六月八日晚,一个半正式的聚会。六月九日,周六,上班。十日,华人一个团体年会,开会。六月十三日,一个朋友从温哥华飞来有事,蜻蜓点水一般地当天来当天走,来了自然要见面,见面自然要聊天,我和她在机场说话到她还有半个钟头登机才依依不舍得分手。六月十五日,开会。周六,六月十六日,约了四个女友,去看戏。六月十九日,和老大一起去看RusellPeters的表演(一个加拿大出生的印度喜剧演员)。六月二十一日,全家去看戏。六月二十三日,开会。六月二十四日,看着外面瓢泼大雨,趁着一时间的间隙,到花园里拔杂草,和小猪一起把几个月累积的空瓶子给退了。等着雨停了,看着某人兴冲冲地去打高尔夫,我叹气,我的时间不属于我……对了,晚上一个朋友拉我去看她的合唱,义演,给慈善机构募捐。我无语。也无泪。自找的。

第一次看的表演是BC的Creature。周六的中午十二点四十五。本城只有一家电影院播放,我提前和一个平时就爱好的朋友通话,她马上兴致勃勃地加入。正好另外一个朋友和我聊电邮,我一说,她也加入。还有一个也是因为另外一个城外来的朋友聚会然后一起定下来她也跟我去(听起来很绕口,很长沟)。还有一个最后睡懒觉没有出现。其他的,都是我在网上订购了票,不去不行。周六十一点半约定从我家出发,开车二十几分钟到达地点,进去我们是第二,前面已经有两个人坐在里面了。比看《简爱》的感觉好。陆陆续续人们开始到达,没有座无虚席,但是非常可观。让我觉得原来这里还是会有人喜欢这个戏剧,不完全就是我这种发烧的人才来看戏的。

看完了意犹未尽,朋友也有同样感觉,然后跟我说她还想看康伯巴奇演的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可是我早就定了下一个周六开一个重要会议,心里难过半日,更是一头扎进各色各样的评论信息和背景资料介绍,不亦乐乎。和老大讨论看喜剧表演的时候,我就问他,你不是喜欢戏剧表演吗?这个应该就是英文世界戏剧表演的最高形式了。在美国,有的更多的是不切实际的好莱坞大片和轰轰烈烈的特技造型,这种扎扎实实的舞台剧,凭借演员的功力把故事用古老的戏剧形式推到观众眼前,有什么比这个更能看出戏剧魅力的?老大犹豫一下,说,好吧,我和你一起去。某人正在一边犹犹移移,听说老大要去,决定,我们一家都去。小猪嘟起嘴吧,可是他没有发言权。

这次的伦敦英国国家剧院的舞台剧《弗兰肯斯坦》,是丹尼·博伊尔(Danny Boyle)导演,根据玛丽·雪莱1816年的小说改编的话剧。丹尼·博伊尔是电影导演,但是他热爱戏剧,在好莱坞成功之后,回到他的根基,实现他二十年前的梦想的一个工程。他的电影最高成就,无疑是奥斯卡大奖作品《平民窟百万富翁》,今年的伦敦奥运会,也将是考验他导演功底的一个重要成分。这个舞台剧,在英国非常的成功,因而,英国国家剧院将话剧2011年直播过一次,现场向全世界播放。这一次,又是应世界各地观众的要求,把舞台剧制作成电影现场录制的版本,在全世界各地的电影院里播出。两个不同的演员,有两个不同的版本,每个版本演出两次,一次是星期四晚上六点四十五,一次是星期六中文十二点半。既然家人都要去,我就巴巴地和同事调换了上晚班的时间,一家人齐聚在电影院里。

我对这个戏剧的兴趣,自然起源于对康伯巴奇的好奇。我总认为英国演员之所以比美国演员有着更深厚的文化的底蕴,以及更长久的艺术生命力,就在于他们的文化背景,允许他们能够脱离好莱坞明星的光环,回到舞台上,赤裸裸地将自己演技和对表演的理解,在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展现在观众的眼前。哭笑嬉乐,不能演戏,但是要演出这一个又一个人物的真正内涵和层次。这样环境下敲打出来的演员,才能够真正地经受时间和角色和高低起伏的考验,历久不衰。在这种舞台上,得到观众欢呼起立和雷鸣一般掌声的演员,得到同仁佳评和赞许的演员,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艺术家。不是明星,不是摆酷就能得到的名利,是对表演艺术真正热爱的人的投入的回报。

丹尼·博伊尔的作品,在英国伦敦国家大剧院奥利维尔剧场的表演,从2011年二月五号,到2011年五月二号,本尼迪克·康伯巴奇和强尼·李·米勒两个演员轮换着表演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和他创造出来的“造物”(creature)。出场时,扮演“造物”的演员,有十几分钟是裸体在舞台上表现“造物”来到人世间赤裸裸地发现自我的无声的表演。在电影院里,是有遮挡的,里面其他在现场裸露的人物,也都在电影版里有所遮掩。

我又去下载了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在看《福尔摩斯》和其他作品的间隙中,断断续续地看着小说。电影院里舞台剧开演之前,有一段很简短的介绍,有导演,编剧,两个演员的各自对故事对人物对发展的理解。最最让人感叹的,是玛丽·雪莱的背景。玛丽·雪莱的母亲,玛丽·奥斯通克拉夫特是超越时代的女权主义者。我在看英国历史系列作品的时候,对她的身世有了比以前更多一点的了解。她在被情人抛弃后试图自杀跳入泰晤士河被救,最后与丈夫哲学家理论家戈德温结合,但不久后在生玛丽时因产后综合症死亡。玛丽生长在一个非传统的环境中,十七岁与浪漫主义诗人珀西·雪莱私奔。她的家庭里,有她母亲和以前情人的私生女,她的同母异父姐姐,父亲结婚后,带来的继母的私生女,她不同父不同母的继妹(克莱尔·克莱蒙),以及同父不同母的小弟弟。而她和雪莱的私奔,以及雪莱太太自杀,以及他们俩与拜伦的关系和欧洲行居,一直都是伦敦上流社会的话柄。但是,他们在日内瓦湖边的日子,不仅仅是充满了玛丽为她儿女过早离世的痛苦,和家庭生活纠纷,还有就是几个十九世纪最出名英国诗人的合作和互相刺激的写作生涯的高峰。《弗兰肯斯坦》据说就是拜伦挑战雪莱以及玛丽之后,大家比赛写哥特式阴森的小说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尤其在现代人的视野里,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是和雪莱的诗人地位,和拜伦的《唐璜》,以及他们两人悲剧式早逝的戏剧生涯,有着同等的文学上影响力度的作品。在好莱坞,《弗兰肯斯坦》更是比两位浪漫诗人有着更多的市场。

不过,每一次的改编,都是以维克多·弗兰肯斯坦的视角来演绎的。这个故事的不同,就在于几乎是用“造物”的眼光来看故事的发展。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维克多·弗兰肯斯坦,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他挑战世俗的局限,利用尸体和部位,造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怪物,一 个不为社会接受的魔鬼,社会上所有的人看见他的奇怪的模样,就会惊走恐慌。不仅仅是惊惶逃走,还要去对他无比厌恶地鄙弃,可见他的模样是怎么样的无法想象 的不可接受。故事就是从他和创作者,弗兰肯斯坦之间的冲突表演出来的。
第一次看的,是康伯巴奇扮演造物的演出。一开场,舞台正中是一个类似 鼓一样的道具,音响里传出来的是类似婴儿的心跳的震动的声音,突然人形从里面非常不协调地翻出来。这里的灯光非常的令人吃惊的有效。一般在电影院很容易期 望电影特技效果轻而易举地达到目的,但是舞台剧是一种相对原始简陋的环境,可是奥利维尔剧院的灯光设计师利用舞台上方的很多的各色各样的灯,普普通通似的 高高低低悬挂着的灯泡,在造物离开类似胚胎之后的在地上的挣扎,每一次当他抬头时候,顶上的灯光突然骤亮,一瞬即逝,非常的原始而不太有舞台的风格。

这 一段看得非常的很痛苦。看着造物在舞台上的挣扎,没有音乐没有任何其他的配合,只是一个丑陋的形体在舞台上试图控制自己控制不了的身体痉挛一般地寻找协调,四肢和肌体都是扭曲着的痛苦挣扎,观众很难感受到是一种什么感觉,很不同。而我看完康伯巴奇和米勒两人表演之后,发现两人对造物的理解,相差非常之大。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是,表现出来的舞台效果,完全不同。康伯巴奇的造物,从开始到结束,都是一种已经成熟了的肢体的重新控制,他的表演出发点在于表现一个以前曾经有过超越控制能力的身体的人,在失去了控制之后的艰难再发现,从头到尾,他的身体语言经常会有一种不自觉的不能控制的口齿的拖延,以及在身体高度协调之后,还有的面部以及手脚的非人类的扭曲。他的造物,很明显地有着超过一般人类的智力和理解力,以及在严酷环境下生存的本能,在这种理解之下,舞台上的一切,对于他的鄙视,他的痛苦是一种无以表达的不被接受的但又有着期望被接受的渴望的冲突。所以,在他被一次又一次打破梦想后的报复,越来越激烈的反抗,一方面让人感受他的愤怒,和他人性底层的令人惊讶的恶毒的反抗,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对他报以真诚的同情,并没有产生对于一个系列杀 人犯的那种厌恶。在他面前,维克多·弗兰肯斯坦显得很弱小而无力对抗。米勒的造物,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灵感。他的造物,一直都有一种婴儿和儿童的感受,从出生到一次又一次的打击面前,他的表现,是一种孩子被抛弃到社会而无力做出明确判断的一错再错的悲剧,甚至在最高潮的对立中,两个演员的表现的造物也绝然不同。一个是在女造物的最后成形的时刻,康伯巴奇的造物对于狂喜到悲愤欲绝的变化,层次分明,显现出人物的复杂个性。米勒的造物几乎是一种直觉的喜悦和恐怖的变化,单纯而有力,而不沉溺于演员的表演中。

故事中最出色的配角,是一个盲人教授。在造物在被社会鄙弃的时候,他教育了造物的一切。在造 物遭遇到他之前,舞台剧很出色地用了几个场景,表现出造物发现人世间美丽的喜悦,对于太阳的拥抱,雨水中的狂喜,以及听见鸟儿飞翔时的喜悦的反应,康伯巴奇用一种快乐的模仿来表现一种从接受到表达的过渡,在最后面对弗兰肯斯坦时,他还使用了这一点的快乐来表达他的变化,非常有效。而米勒的反应,直接而且简单。两人面对教授的教育时和最后找到日内瓦的过渡,差别不是很大。最大的差别,就是在弗兰肯斯坦出场以后了。

这一个改编,最大的不同就是造物的角度,但是,过于削弱了弗兰肯斯坦的舞台出镜率。他在造物“出生”时,惊恐万状地鄙弃了他的“婴儿”,将造物冷酷地踢到世界上去之后,故事就没有他的 存在。而在他弟弟被害之后的一系列的故事的高潮出现,米勒的故事就远远没有康伯巴奇的故事更有冲突而有看头。两个角色无疑是造物更讨好,配角,弗兰肯斯坦这样重要的配角,需要一个强劲的对手才能将造物的痛苦和弗兰肯斯坦的谬误,表达得更充分更戏剧。所以,几乎可以说,米勒演造物和康伯巴奇演弗兰肯斯坦的这 一个版本可能更好看,因为有两个人的对立和共鸣,而不是康伯巴奇一个人的造物的居高临下的强势面对一个不够力度的米勒的弗兰肯斯坦。

整体上 来说,康伯巴奇的造物和米勒的造物,各有千秋,但是,康伯巴奇的弗兰肯斯坦,虽然时时会有一点让人感到他的卷福的超智力及冷漠的表现,可是他的人物表现, 在舞台上的突出,弥补了剧作对弗兰肯斯坦相对弱化的处理的不平衡,而四个不同表演中,米勒的弗兰肯斯坦无疑是最弱的一个角色和演出。另外,米勒的声线明显不如康伯巴奇的深厚的表达力,很多时候只能是用嘶喊来表现人物的惊讶痛苦吃惊和愤怒,而康伯巴奇的声音,高低起伏控制得极其出色,让人几乎不能感觉到他是在说或者念台词,更不用喊叫来表达剧中人物的情感。

两人的对于伊丽莎白的对应,弗兰肯斯坦的创造“人”的动机,在故事里表达不是那么多那么深远,但是,弗兰肯斯坦对于伊丽莎白的冷漠和不解风情,米勒的表现几乎是平淡而过而毫不出彩。康伯巴奇的弗兰肯斯坦的精彩,和他作为科学家的疯狂和投入,都是剧中值得细细玩味的地方。

玛丽·雪莱的创作故事原型,据说是有把拜伦当作造物,雪莱作为弗兰肯斯坦的意味。康伯巴奇的演艺生涯,一直都是扮演那些出彩的略有疯狂的人物,从霍金,到梵 高,到卷福,他的造型和力度,都能突破一般人的限定,表现极度天才人物的层次。而福尔摩斯两个编剧,都在很多场合里说过,他们创造的卷福,有着拜伦的疯狂的影子。米勒我了解不多,但是,根据两次表演,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演员,机缘配合也深有前途,但是,在康伯巴奇的面前,略略有所不足。当然,这个意见,绝对也有我的偏见在里面。

最大收获,是一家人都能深受感染。可见这个戏剧的力度。两个孩子非常喜欢,某人也很喜欢,要知道我们一家人最近都忙到头昏眼花,在一起看电影的时间都没有了。而以前一起看的,多数都是那些打打杀杀的动作片科幻片,从那里到看戏剧的过程,让我惊讶,也让我非常开心。不是 附庸风雅的观看一个当红的剧作,而是真正能被剧作中的人物和故事感动,可见,任何故事,任何文化的表达形式,只要能够有真正的深厚的内容,一定能够打动观众。不论他们的年龄,背景,文化,这一种创作,是超越了文化和表达方式,而真正的坚实的存在。

Thursday, June 7, 2012

福尔摩斯: 两万五千英镑的购买力

卷福“借用”华生的电脑看同学的邮件。屏幕只有一部分,大致意思在那儿了,同学通过grapevine(谣言中心)得到信息,知道卷福是一个侦探顾问,于是……卷福想了半天,带着华生到了伦敦金融区的42号大楼。见了面,同学即开口,找到我们监控系统的缺口,我们付你五位数字的酬劳。顺便拿出一张支票,这是首付。卷福冷冷地回答,我不需要物质奖励。华生肚子里不知道翻了几百个白眼,咬牙从塞巴斯蒂安手里接过支票,我替他保管。这张支票后来在结尾的时候,被华人黑帮打劫出来看过,是五千英镑。然后,塞巴斯蒂安·维尔克斯哗哗地签了一张两万英镑的支票递给华生。可惜,我没有看到抬头,相信还是付给福尔摩斯的。

我很好奇。

好奇他们两个怎么分配这张支票。相信不会是全部归卷福,但是,他们两人怎么分配,嘿,也许就我想知道,大概编导是不会浪费时间讨论他们两人的钱财安排的了。卷福不是那么介意人间事宜,和传统的福尔摩斯不同,我没有听到卷福和人讨论订金的问题,而原著,好像可是很有几个地方提到订金的。比如在《波西米亚丑闻》里,福尔摩斯很铜板叮当地和波西米亚国王讲报酬的问题。这边看了六集,好容易有一个地方有人自动付账,他老人家还耸耸肩,不在乎!他不吃饭不穿衣了?房租还得付吧?动不动把墙上打上几个枪眼,那是另外要交钱的。

说起墙上开枪的事情,我就想起我们和伦敦的区别了。还好伦敦都是水泥建筑。要是在我们这里,那还得了!已经出过好几起案子,黑帮火并,开枪穿过好几家人的房间,因为我们这里的房子,是隔音隔火但不防弹的合成墙壁。前几年景气爆棚的时候,警察局招了一批伦敦警察来,他们最大的感受就是,不用每天早上听反恐汇报信息了!这里,撞车是大事,警察经常被送到路边收超速车罚款去了。哪里有伦敦那么刺激?

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在网上学会的最好的结论就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不是问题。卷福的问题,大多是钱解决不了的,所以有钱没钱,他根本不在乎。编导在他的不在乎上,狠狠地下了一把功夫。衣食住行上面,房租反正是不会有人说了,住在伦敦市中心?便宜不了,西敏寺市贝克街,电视里是在另一条街上拍的,一样是昂贵的,没有哈德森太太的打折,他大概支付不了。打的在伦敦是什么价钱,我是一窍不通,反正他进进出出的,肯定要付不少。六集里面,只有一个镜头看他拿着一块吐司看华生写博客,也没有看他进口,从头到尾,他老人家也就喝喝咖啡,看着华生吃饭而已。卷福承认,饮食会减缓他的思维过程,喝点茶就行了。所以,买菜是华生的事,谁要他总是那么凡人,除了吃,就是吃,连看了冰箱里血淋淋的人头,都不影响食欲的军人,提着购物袋爬上楼梯,十七级台阶上到厨房起居室,一定是他的事。

唯一可以做文章的,就是服装了。卷福的服装,很得体,但是他绝对不会追求潮流,实用,但实在很得体。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当然是他那件长大衣了。

英国人的服装很有名的实在而时尚。这件大衣,就是绝对的标本。纯爱尔兰羊毛混合现代科技的防水防风大衣,在试播集里就定下了卷福服装的基调。后来换了服装设计师,莎拉·阿瑟就继承了这件长大衣。美国一个电影电视评论家说这是Burberry,被人笑话,说他不了解英国品牌。我也不知道,后来在这个出色的网站上找到所有的信息。品牌叫Belstaff。在歇洛克成功之后,本来不卖了的设计,又卖了一季。真不便宜,一千三百五十英镑。看着卷福穿着它四处矫健地奔跑,跟老的福尔摩斯那种披风一样的帅气。也算物有所值,几乎所有的场合都看得见它的身影…… http://www.sherlockology.com/wardrobe/coat-sherlock-holmes

康伯巴奇非常苗条,所有他的西装几乎都是这种贴身的双扣西服,窄裤腿长西裤。第二季第三集里他和莫里亚蒂喝茶的时候,他坐下时,解开一颗扣子,站起来时,扣上,可见紧身设计。他的衬衣很有意思,经常是很紧,有几个场合可以看着好像要崩开了似的,不知道是为什么要他穿小一号的衬衣。西装不是特别设计的,店里买的成品,但也不便宜。西装是五百英镑以上,衬衣至少两百磅。鞋子是伊夫圣洛朗的牌子,又是五百磅。手套和围巾不那么便宜,两百磅。他两季里唯一明显的变化,是他的围巾,第一季的是纯蓝色的,第二季是蓝色格子的。

他的手表比较实在,Rotary牌子的罗马数字老式表。才两百磅。

这个很英国,晨衣。是在睡衣之外套一件的长长的起居室穿的衣服,英国书籍电影电视里很常见。美国人?新大陆都没有这个规矩。

华生很时髦,但是非常低调。他的常穿的外套,也不便宜,要七百英镑左右。他一身最贵的行头,是他的手表,也是瑞士表,Teg Heuer, 三千英镑。所以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戴这么昂贵的手表?是演员自己的,有可能。其实行业医生收入应该相当高吧,角色也可以有这种行头的。同样显示出人物有可能赚钱,但是选择从军,退役后又是选择一项不同的行业。用世俗眼光来看,就是一个混日子,大概和他姐妹两人互相都不那么看得惯。他真的是卷福的助手,和他一起破案了。

麦考福特呢?当然是老派的怀表。他一直都是三件套的西装,很老式的。怀表更是古董了,可见这个人物不容更改的个性,时代可以变,但是,我自岿然不动。

最贵的,自然是卷福同学的手表,Breitling,瑞士表。五千八百磅。卷福只看见了“你一个月环绕世界两圈”,而不是这只手表代表的炫耀和富贵和金融业人士的高薪。

艾琳的衣服礼服都是亚历桑那·麦格昆的产品。这个名牌比起香奈尔啥的,还不是那么响,不过,去年大大的涨了人气,因为凯特的婚纱和皮帕(凯特妹妹)的礼服,都是他们的设计。很古典很优雅。当然了,职业鞭打斥责的行业(迈哥哥的精彩评论),收费比较昂贵。她们可以买品牌,不用买大众成品。

哦,忘掉一件重要的事情。手机。要我另开新章,我会把所有的手机公司一个一个的摆过来,发发我的气。但是,算了,回到主题,就是手机不便宜,尤其是每个月的漫游随时随地收到信号的服务。两个编剧自己开玩笑,说卷福随时随地可以接受信号,应该是虚构的事实,他们在自己家里有时都收不到信号。但是,费用还是要付,电讯公司,实在是世界上最赚钱的公司之一,说起来,让很多人恨得牙痒。

第一季,卷福用的是黑莓手机。第二季,iPhone 4。爱风超越黑莓,在电视剧里都成了风潮。Research In Motion,把你自己拍卖了吧?非死不可或者谷歌或者微软,谁出大价钱就卖给谁,千万不要步北电的后尘!不过,很多政府部门还是在用黑莓,麦考福特,雷探长,萨利,哦,忘了,还有奥巴马。第一集里粉衣女子简妮芙·威尔森的手机是一只iPhone,粉色的外壳。编剧不肯点名,所以最后追踪信号,就是用的mephone,我猜测,i=me,还是iPhone了。第三集里莫里亚蒂送来给卷福的手机,还是一模一样的爱风。可能是卷福第二季换手机的原因之一吧?不过,那两个都是爱风的第一版本,而卷福的手机就是爱风4了,不是4s,因为拍摄的时候,4s还没有出品。

加拿大滑铁卢市的黑莓厂家,Research In Mortion很长时间内,都是和苹果和其他高智能手机鼎足三立的重要选手。可是从去年起,就开始了下滑,而到了这个季度,就是狂跌了。黑莓是大多数公司内部员工和政府部门使用的手机,因为他们保密系统良好。但是,也因为这个,没有太多的apps(这个怎么翻?)所以在普通用户那里,就没有什么市场,在年轻一代手里更是被爱风压倒一切的击败了。而谷歌自从进入高智能手机市场后,也逐渐咄咄逼人地占领了爱风和黑莓的市场。黑莓在两方夹击之下,渐渐不支。

华生?他用的是Nokia诺基亚,第二季换成索艾Sony Ericson。莫里亚蒂用的是HTC,那是台湾的还是中国的?这几款手机,现在都是用的谷歌的Andriod平台。

两万五千镑,应该能够支撑两个人在贝克街221B折腾一阵子了……

************************************ 注:一英镑大约是一块六加币,一块加币是六块人民币。计算一下,破案酬劳,加币四万,人民币二十四万。(啧啧,不坏嘛。只是伦敦收租金是按星期收的,看他不吃不喝能住多久,千二八百我也不奇怪。),同学手表,英镑是5800,加币9280, 人民币五万五。华生手表,三千英镑,加币4800,人民币两万八。卷福可怜,手表197英镑,315加币,才一千八百九十人民币。他最贵的就是那件长大衣,一千三百五十英镑,2160加币,一万两千人民币。嘿,我看我当收银算了!尽看标签去了……

福尔摩斯: 至亲至爱的选择

迈哥哥,他和卷福最相同的,就是没有感情。而卷福实在是有感情的人,只是没有人好好教导他而已。

这个,是我觉得编导重复强调的主题。卷福,从贬斥华生的“英雄”论断,“Heros don't exist. If they do, don't make me one of them.” 到最后,“I maybe on the side of angles. But don't you for a second think that I am one of them.”的天使情结,卷福的成长过程,在华生的影响下,变化了很多。

我从来都没有认为两兄弟没有感情,我是认为这个大哥,不是卷福成长过程中需要的大哥。华生才是。我反反复复地说,就是说华生比两兄弟成熟,虽然没有两兄弟聪明,但是比两人都有智慧。两个聪明人,都明白,但是,华生和卷福的默契,在于卷福内心深处对道德标杆的认知,和对华生人格的承认。迈哥哥,在这一点上,是我最不能够接受的,就是新剧里对他创造的背景,是一个模糊含混的社会。他在这个环境下生存,更多地接受那个世界生存的标准。他在莫里亚蒂和华生之间,更偏莫里亚蒂一些。因为对于他们这种利益和对立的权力斗争的人来说,亲情,是可以放弃的祭祀品。卷福一直没有选择side,一方面是他本身的不在意,另一方面,是内心深处,也有多多少少的对迈哥哥的选择的不以为然。而他选择华生,接受华生,就是一个新的起点。

两兄弟交往在新剧作的精彩安排编导下,有很多看点。我自己看到了这些:

第一集,奇怪的很,是阿富汗问题。入侵阿富汗,迈哥哥服务的政府的主张。卷福在第一季第一季结束是对哥哥说的最后一句是什么? Don't start war before I get home. You know how it does to traffic. (别又挑起战争,至少在我到家之前。你知道那对交通多不好。)实际上,这里两人的第一次交锋,有好几个看点。迈哥哥认为破案了, how public spirited(很有公益心),赞成还是反对,各人自有看法。我不认为他那么赞成,这又有什么,解决什么世界大事?记住他怎么第一次评论华生的,bravery is by far kindest word for stupidity(对愚蠢的定义最好的词,就是勇敢)这里一样。然后他试图说服弟弟,你不认为我们是同一条战壕的吗?卷福讥嘲地回答,Oddly enough, No。(很奇怪,我不这么认为)。卷福怎么看阿富汗问题的?华生和他从追赶出租车回来,两人像孩子一样地傻笑,华生自嘲地说,这是我做过最可笑的事情(most ridiculous thing I have ever done)。卷福不无嘲讽,而你入侵了阿富汗(And you invaded Afghanistan)。华生几乎像孩子一样的咯咯笑,有很多人一起去的。两人在这里就算是交了底,他们真的在很多问题上,有共同点。你们自己可以想想迈哥哥是什么态度吧。同一条战壕?

不过,这个关系不是那么重,也不是那么大,政治上,各有意见,一家人,更如此。这种态度,尤其下一个回合里很明显。第一季第三集里,两人也算比较正常地冷冰冰地交往。弟弟很骄矜地拒绝哥哥,哥哥反而是很耐心地等待,很正常。但是,下一集我改变态度了。

那就是第二季第一集,在《贝尔戈维亚丑闻》里,两人在白金汉宫的交手。

弟弟嘲笑哥哥是“女王”,哥哥忍了。然后,哥哥给大家倒茶,说,I be the mother(我来做妈)。弟弟再次讥讽哥哥, That's childhood in a nutshell(对童年的最好总结)。很有意思。两人的母亲究竟是谁,弟弟为什么认为哥哥总想扮演母亲角色?反正这句话激怒了迈哥哥,可以说是弟弟故意所为,因为他知道怎么可以激怒哥哥。但是,作为一个很有修养的英国人,上层社会进进出出的上流人,他隐忍了。但他隐忍不需要多久,很快就找到机会反击过来。他在递给弟弟艾琳相片的时候,提到,sex alert。弟弟说,sex doesn't alert me。哥哥的反击机会就来了: how would you know?这句话看似无意,实际上非常的恶意。

大家多次提到英国社会的宽容,对于性关系的宽容,有趣的是,现代西方社会,对于没有性关系,反而是社会不容的了。大家多多少少对一个没有性关系的人,有一种看怪物的眼光。知道这样的背景,就知道迈哥哥在这里做了什么。在他最觉得值得骄傲的场合-女王秘书面前,白金汉宫金碧辉煌的大堂里,随便地把弟弟当一个怪物的最隐私的秘密当作攻击武器。这种哥哥。华生知道吗,当然知道,地球人都知道卷福对于性关系,甚至男女之情有多少了解。大概和太阳系统工作原理一样,知道,就够了。早就删除了,因为没有用,不能刺激思维的一切,都不存在。那是他的选择,作为大哥,要有什么样心态才会在这样的场合说这种话?这是改变我对这个哥哥的看法的起始。

最后,当然是和莫里亚蒂的武器问题。华生在最后见到迈哥哥时,说过一句很重要的话:你最近有没有看过你弟弟的地址薄?只有你的,还有我的地址。莫里亚蒂没有从我这里得到任何东西,你和他经常喝喝咖啡,聊聊你的弟弟歇洛克?这个重要,就在于,在歇洛克的一生,只有两个人知道他所有的一切。一个是亲兄弟,一个比亲兄弟更亲的兄弟。华生和迈哥哥都知道。卷福不是轻易能够和人喝咖啡聊聊自己一生的人。他在凯蒂家出来,愤怒到无语,只能说,他知道我一生的一切!对于莫里亚蒂,和莫里亚蒂的动机目的,聪明如迈哥哥,他会不知道莫里亚蒂,这个最危险的罪犯想做什么?看着卷福慢慢走入深渊,看着华生痛苦的承受,我觉得,对于迈哥哥,和弟弟的感情,只是可以用来作为撬开罪犯的嘴的武器。他没有意识到吗?意识到了,他又做了什么?阻止凯蒂的小报消息?哦,我忘了,默多克的报业帝国,谁能阻止得了,连唐宁街,都只能做无声的默许。谁又会预料到卷福的最后行动?迈哥哥知道,从内心深处,他知道。其实,我们都知道结局,知道卷福诈死,但是,他在屋顶上对华生的临别留言,真的是非常动人,他要真正地伤害他最亲爱的朋友,今生今世的最信任的朋友。我不认为莫里亚蒂没有给迈哥哥准备一颗子弹,是如何地怕麻烦。而是,对于他设计的卷福的坠落,一个华生,其实就够了。哈德森夫人和雷斯垂德都是第二第三位的,迈哥哥,nah,用第一季第三集里康妮案件里的话说,there is no love lost。

别认为我就看死迈哥哥了。下一季,他的角色是最重要的线索,可能这里已经是了。但是,是在伤害卷福的声名,卷福至为在意的声名之后的补偿。天使之说很要紧,因为,卷福已经不再是一个认为自己不是英雄的人了。用莫菲特的话说,莫里亚蒂将福尔摩斯变成了英雄,因为他愿意为了朋友而死,愿意为了阻挡莫里亚蒂的疯狂而死。第二季,第一集让福尔摩斯成为男人,第二集让他成为一个正常人(哪个正常人没有恐惧?),第三集让福尔摩斯成为一个英雄,因为他不再是inhuman超人,超越常人。做一个angle天使或者英雄,比做罪犯更难,要遵循更多的规则,不可以随心所欲。莫里亚蒂没有任何规范,他可以成为最危险的罪犯。迈哥哥相信世界规范由他们确定,因为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保护者维持者。而我认为这个世界真正的保护者,是华生这样的平凡普通的公民,有着不可摧毁的坚韧的信念,高尚而又平凡的道德观,真诚而又可以依赖的友情。卷福在成长中,受到华生的影响,才可能成为一个good man。莫里亚蒂和迈哥哥,都是great man。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机会成为godd men。

新剧集里,对于每一个人物的关系,都是下了很大功夫来设计安排的,莫菲特和盖提斯两人在剧集评论里说过(好像是粉字研究里),他们还写了十二个背景故事大纲,是写剧集的底线,两人在这个基础上合作,天衣无缝。所以不能怪我等如痴如醉,为两个虚构的兄弟的情感,来来往往。更不能怪我们中毒了……

Tuesday, June 5, 2012

福尔摩斯: 《蒙眼的银行家》

从整体上来说,第一季第二集是目前所有六集中最弱的一集,也是观看的时候,最少回顾的一集。但是,仔细想想,里面有很多信息非常独特,也非常有趣,至少对于我们了解剧作编导的出发点和对于人物关系分析,以及人物背景分析极有帮助。

既然是讲银行家,当然要去伦敦的金融区。地球人说起金融业,大多数人自动会联想到华尔街和纽约股票市场。其实不然。世界上最大的交易市场,从来都不是股票市场,而是债券市场和货币兑冲市场,而这个市场的中心,还是在老牌帝国主义的最古老的发源地之一,伦敦。伦敦金融区,是世界上最最出色的货币交易手、金融专家聚集之地。而这里最重要的代表建筑,就是这个类似莲花的子弹头。卷福在虚构的银行办公室里推窗一看,跃入眼帘的,就是这个现代化流线型的深蓝色的玻璃和钢筋结构的怪物。

这个建筑,在伦敦的新的建筑群中,非常独特,几乎是伦敦金融区的代表性建筑,它的设计公司之一就是后来设计水立方的公司。而歇洛克剧组拍摄的,是金融大楼42号。是伦敦金融中心里一个选手、参与者之一,和”小黄瓜“一样的是现代化的一个金融机器。

我对剧情兴趣不大。尤其对里面几个华人演员的表演,更是不肯评价,大家自己去看好了。故事到了最后的结尾高潮,就是很俗套地拖时间,是我在六集电视剧里,唯一忍不住翻了翻白眼的地方:对了,一定要等到卷福来,对吧?对照第一集的华生赶去救助卷福,这里是卷福回报,赶着过去救援华生。反角的比较勉强,不能完全责怪演员,但是演员也没有什么内涵,抗起大戏一头,一场戏就这么哗啦啦地一地碎渣子。

故事的开头也只那么有意思,没有什么地方提起观众极端好奇心的地方。但是,看了之后,尤其看了柳美眉的评论之后,我回头想了想,这里还真的是藏宝之地。

首先,是这个故事的铺垫。

盖提斯在电视采访中,提到过,编剧把故事情节和悬念写出来,都会有一种担心,我会不会流露出太多的破绽,会不会给出太多的线索了?他不必担心,他的故事写得极好,滴水不漏。第一集受害者第一句话其实就是天机,一个成功人士和他的小三在电话上调情,小三的回答就是;招个出租吧?下一个镜头就是成功人士挥手招出租。之后,故事结束很久以后,我无数次看过这一集,才意识到其实他已经点睛了。但是,凡人如我,就是一头钻进牛角尖,根本是“看到”,而没有“观察”,不怪他们创造出来的卷福如此鄙夷我等呢!第二集没有这种前后呼应的铺垫,没有一步一步地烘托,到了最后,自然而然地没有和第一和第三一样吸引人的结尾。可见,一个好的剧作者,和一个出色的剧作者,差别很微妙,很多小的地方,能见识真正的功力。

但是,相比较第一集的人物介绍,容易建立人物的第一印象,观众的第一印象。第二集必须另辟蹊径,才能不至重复自我。你不能老是指望观众听卷福长篇大论地洋洋得意自得地表现他的推断吧?(也不一定,第三集里盖提斯再次使用,使用得当,一样别有风味。)编导试图用华生在超市和付款机斗同时卷福在家和蒙面人打的对比,引来一定笑意。不坏,但是比较其他的过度片头,这个相对平淡了。但我觉得这个最好的,是表现出卷福和华生生活环境的经济基础来了。

第一集,两个人认识,就是为了分租,这一集很自然的,华生的尴尬,似乎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来。他的银行卡过不了帐,购物成问题,而卷福毫不介意地给他自己的银行卡,自然,也会给他自己的密码。但是,两人还是很独立的,这在西方,很常见,绝对不会因为金钱纠葛影响分租的条约上的纠纷。所以,华生很不理解卷福对银行家同学的支票毫无兴趣的态度。卷福似乎并不介意这一点,反过来说,如果他介意,他也不会去做业余的顾问侦探了。

记得第一集里卷福对出租司机分析他杀人动机说的话吗?Bitterness愤怒和仇恨会让你瘫痪,而爱才是更强大的动力。他这是分析杀人犯的动机,也是说出自己的心声,福尔摩斯从来不缺乏洞察力,但是,洞察之后如何对待人事,除开解开谜底之外就不是他在意的事情了。他做的一切,是他爱到极点的事情,其他,他一律熟视无睹。看看他那春风得意的大学同学就能知道,如果卷福有兴趣,这种平凡的荣华富贵的生活,离他不远。他说过几次麦考夫特威胁过给他爵士荣誉,可见他以前就帮过迈哥哥的忙,多数是出于对于案件的奇特之处的好奇,而不是帮助他哥哥或者是为了荣华富贵。这一段最有意思的,是他和同学之间的对立。

我很难想象卷福是那种有兴趣参加同学聚会的人。而他,肯定是同学中背后议论纷纷的人。特立独行,桀傲不驯,成长过程中,他肯定是家里的黑马黑羊黑骆驼,大概家长经常会收到学校通知的头疼儿童。而迈哥哥,绝对不会。

新剧里福家两个儿子,肯定都是在寄宿学校里长大的孩子。他们家庭背景,如果按照他们的口音、装束和点滴之间的举手投足中的气势来看,他们都可能是贵族学校里成长的孩子。至于背景是不是贵族,大概就不大可能了吧。战后英国的贵族学校成份起了很大变化,在维多利亚时代,没有贵族血统,有多少钱都是不被重视的。但是到了现代,有钱就能和贵族王室摩肩接踵。不过,阶层还是在那儿,不然,也不会有人对于凯特的攀高枝多少不屑地评论他们家不过是“中产阶级”了。那个中产阶级,和我们意义上的中产阶级,可不是一回事。她家家财万贯,这样的中产阶级,只有在英国这样对于“老”的血统和家族名誉遗产至高推崇的社会里,才会有这种所谓的“中产阶级”。卷福的家庭,大概就是我们意义上中产阶级。反正有两个出色的儿子,家庭条件不是太糟,有能力送他们上个好的学校,结交朋友,扩展机会,在社会立足,实在是很实际也很有爱心的考虑。从这一点来考察福家父母的苦心,可以看到,在迈哥哥身上,他们成功了,但是依靠同样的动机和环境和考虑,在卷福那里,就是失败了。

我推论卷福的同学,大学肯定是一个名校毕业的,否则这么年轻就春风得意,光靠绝对的精明强干也许是可能的,但是,拥有雄厚的背景、广泛的校友联系进入一个相当的行当,受到重视,大概是更可能的事实。放眼华尔街,都是这么几所常青藤学校的校友,伦敦金融界也不可能就绝对免俗。同学((Sebastian Wilkes)就亲口说了,被杀的操作手埃迪·凡·孔恩,就是哈罗公学和牛津毕业的。那么,同学自己很可能是同样或相似或者更好的背景。同等推理:很大可能,卷福和迈哥哥都是这么出身的。卷福大学同学如此成功,而卷福的智商是宇宙公认的事实,有着好的背景,略微下点工夫,在伦敦金融界叱咤风云,似乎不是很不合理的推断吧?当然,他要是这么选择,固然很符合家庭的望子成龙的成功期望,可是,我们这些人网络上下的人生,岂不是一踏糊涂的黑暗了?

可是,人要吃饭要穿衣,不是有了理想,追求理想,就能立足这个庸俗的只认金钱的社会的。试问天下又有几个招租富婆的老公是杀人犯,需要你帮忙送上电椅的?卷福,哈哈,他是父母眼里的担忧,心头的痛,不知道这个智商超高,情商等于零的一个人,会不会有能力生存,还是经常四处碰壁。大概迈哥哥多多少少继承了父母的担忧,不得不时时检查一下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弟弟,又到哪里晃荡去了。不过,英国的现代社会,一样保持了英国传统的傲气而坚韧的民族本性,儿子们长大了,或者应该长大了,一脚踢出门去,让他们在冷冰冰的社会里去寻找自己生存的道路,是和英国的历史上冷漠的民族性格同时存在的教育本意。十六十七世纪把自己的幼子,二子之下的儿子们一个一个赶出门,是未来他们的未来。现在这样的事情不太有,但是,把儿子们送到寄宿学校,那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的。何况是为了他们的前途和未来?但是,像迈哥哥和卷福,在这个环境出来后,就是完全不同的产品,那,也不是父母本身可以预料得到的了。哥哥再有更多的关心,还不致于像父母那样提心吊胆,到底隔了一层。要知道,在西方社会,父母子女,才是直系亲属,而兄弟姊妹,属于旁系。和中国对这种关系的认知,完全不同。

退后一步想想,英国社会,多少代的强悍,就是在冷冰冰的思考利益和总体和大的背景下,一代又一代的培养培训出冷酷和严谨的男士的。这样的传统,和符合英国的气质,华生,迈哥哥,雷探长,都是在某种意义上,非常英国的男人,而卷福,就是更上一层楼。在这样的男性面前,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他们的母亲,相对其他西方社会,会有着更多的斯巴达母亲的情节,为着儿女的未来,而更能牺牲家庭的团聚和儿女的温情。

所以在这种思维下,我和柳美眉对两兄弟的关系略有一点不同看法,就是,因为福家两兄弟都是寄宿学校里长大的,他们之间,可能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日常交集,和常见的兄弟情感的交流,幼弟仰望大哥的普通家庭的温馨景象,在福家,大概是比较少见的事情吧。他们有的,多数是冷冷的礼貌的认知对方存在的一种关系。现实生活中我见过这种关系,相信在书中找得到更多例证。而且从他们现在的关系来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能是双方都固有的倔强的开始发展和现在及未来。

顺便八卦康伯巴奇的哈罗公学背景。他自己说过,他父母出于对他未来的考虑,把他送到哈罗公学。但是学费,是他祖母(外祖母)支付的。他是中产阶级家庭后代,而同学中富豪贵族比比皆是。如何生存,只能去找自己最能表现自己最爱的单科投入吧。现在还在哈罗教书的戏剧教授,还认为康伯巴奇是他教过的最好的戏剧学生。哈罗是全男性学校,在青少年成长期中,学会隐忍,学会”正常“地像大人一样生存,对于一个敏感的男孩子的成长过程的影响,就不是我们能够体会得了的。我记得有一次滑雪,旁边的桌上几个人,洋人在开玩笑。一个说,我那个男友,是英国人,聪明得不得了,但是他就是一个imbecile,蠢货。他在寄宿学校长大,很多我们(加拿大人)很正常应该知道的事情,毫无概念。这种把几乎最优秀的男孩子送到寄宿学校生活成长的过程,把青年男性送到前线送到各种有用行业去经历的培养男人的环境,是英国独有的。现在有变化,但是不是那么多。至少我们可以看到温莎王室的几个后代,都是被送到公学去寄宿了的。英国大概很相信这种孤独是创造坚强男性的信念的吧?卷福,迈哥哥,甚而华生,都是孤独的灵魂,能看到有两个孤独的灵魂,能够共同寻找一些人间温暖,大概是英国人的一种期望?

玩笑一句,扮演华生的马丁·弗里曼就开玩笑说康伯巴奇是豪格维茨(Hogwarts哈利·波特的魔术学校)毕业的。当然,他们有自己的code,好像一种密码,在英国社会,某些神秘的门,似乎只对他们打开……

Sunday, June 3, 2012

福尔摩斯——试播:粉字研究的案件

2009年,Doctor Who(我没有看过,知道而已)的两个编剧在从伦敦到加的夫Cardiff的路上,讨论起福尔摩斯-他们共同的爱好时,突发奇想,然后斯蒂夫·莫法特和太太-一个制片人商量,然后,两人再找到BBC。没有多久,就绿灯放行,拍摄了第一集的试播剧集(pilot)。

北美的电视剧一般在正式推行之前,都会拍摄试播集,拍摄成功后,首先是电台的高层观看,有时会抽调观众进行抽查。如果感觉不好,根本就不会上映,直接就掐死在摇篮之中。每年美国的几大电台,在春季夏季就开始了秋季电视剧开始之前的忙碌。编导们集中精力力量,打出试播集,争取电台高层的批准。试播集成功后,才能拿到资金开始正式拍摄。而且,就算开始了拍摄,这种拍摄都是持续一年的过程,在第一季节里,任何时候的收视率不理想,一样可以被取消。

《粉字研究》就有这样两个版本,一个是试播集,一个是正式剧集。

试播集是在2009年拍的,主角,几个主角和常驻人士,都已经定下来了。福尔摩斯,华生,雷斯垂德,哈德森夫人,还有茉莉。以及第一集里的杀人犯,没有改变。故事大致也是一样的,仔细看过对比之后,发现最大的变化,是剧集的tone-色调。

试播集里很多场景的颜色,偏红。221B的居室,比后来的要小,没有墙纸,只有红色的油漆。没有音乐和背景的烘托,故事很顺展,但是没有正式剧集的那种紧凑的节奏感。华生和史丹福的第一次见面,固然非常符合原著,但是比较起来有点拖沓。试播集里出现的原著里的两人见面的酒店,正式剧集里就用两人手中咖啡杯上的咖啡店的名字显示了一把而已。福尔摩斯的鞭打尸首,是原著里有,而这么多电影电视都没有拍摄过的片段,用来介绍福尔摩斯的出场,非常独特。正式版本里,表现得比较隐晦,没有试播集里那么直接。而华生和卷福的第一次见面,也换了地方。试播集的见面,是在一个大学式的电教室里,一排一排的电脑和桌子,阻碍了主人公的交流,没有正式剧集里的实验室里的白色背景的色泽,尤其在福尔摩斯从显微镜前过来和华生第一次接触,以及离开实验室时的身体语言,比较有更多的流动性。在实验室的门道里,福尔摩斯非常优雅地像一只敏捷的猎豹一样地动作,使台词故事和人物连续性表达得很到位,是拍摄和音乐和剧情配合出彩的一个剧情。

正式剧集的阳光用的特别多,很多外景是晴朗的日子里拍的,在贝克街221B号也经常有阳光照射到主人公的身上,但是,没有温暖的感觉,只是非常冷静的光线角度的调配,反映出整个故事的色调。非常之美。而且,整个拍摄和故事的表达,都是以电影的标准来制作的,不是和普通电视剧一样的标准。这也是当初BBC英国广播公司的原意。BBC高层看了试播之后,非常满意,但是,提出不要拍成电视连续剧,而是三个单独又有关联的“小型电影”。这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版本。

试播的《粉字研究》和正式的《粉字研究》最大的区别,大概是背景资料,对于几个受害者的交代,以及麦考福特Mycroft。

麦考福特Mycroft: 深喉 Deep throat

正式拍摄第一季的时候,是试播集拍摄之后一年的事了。

2010年的一月是英国一百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第一天拍摄的,是第三集《The Great Game》《重要游戏》里第三个案件Connie Prince,电视主播谋杀案里华生到康妮家里采访康妮兄弟的场景。倒过来,《粉字研究》反而是第一季里拍摄的最后一集。当他们准备推出麦考福特这个人物时,导演Paul McGuigan提议编剧Mark Gatiss马克·盖提斯和卷福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可以扮演麦考福特,得到大多数人的接受。于是马克把他偏红色的头发染成棕黑色,配合卷福的头发颜色。而康伯巴奇的发色也是染成小说里的棕黑色,而不是他自己偏金棕色的棕发。他们互相打趣说,康伯巴奇的母亲听说儿子得到机会扮演福尔摩斯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你没有福尔摩斯的鼻子。而马克·盖提斯的鼻子,比较像原著里的福尔摩斯的鹰钩鼻子。

麦考福特的出现第一场,是编导试图故意让人产生怀疑,混淆他和天敌-莫里亚蒂的身份而创造的。编导把他的出场演出得很神秘,至少在华生和观众的眼里,这个人物,非常的符合故事的色调。原著里麦考福特的出现不是那么多,而且,是一个“肥壮”的人物。他和歇洛克一样聪明智力超人,非常有推理的能力,但是,他不太愿意跑路。这一个麦考福特,和原著的描述颇有差池,但和很多电影电视里的神秘晦暗人物颇为相似。我对故事毫不知情的第一次看这一集,看到这里第一个出现在我脑海的,就是《X File》》《X档案》里的深喉,Deep Throat,所以他出现后,撑着雨伞斜斜地站在这个空旷的仓库里与华生见面时,我差点就要说:Trust No one!不要相信任何人!但是,这一场表现的,最有意思的,是华生和麦考福特的对比。

我们都知道华生的道德标准,相比较而言,麦考福特可能比较少有morality道德标杆。作为一个智商超常的人,作为一个智商异常的弟弟的大哥,他对福尔摩斯人生观的形成,和人物性格的塑造,有着不可磨灭的烙印。从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关系发展来看,福尔摩斯需要的,是一个接受的观众和欣赏的听众,而不是一个高度冷嘲热讽并且多有打击贬抑的聪明的竞争者。麦考福特在第一次出场,就是这样一个界限模糊,黑白混淆的人物,他选择“side”这一边和那一边,而不是好或者坏,高或者低。这样一个人物,真的很让人好奇他们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的成长,和对于人际关系理解的变化,是从认识华生开始的。看他轻轻松松地回答华生的疑问,他给你钱做卧底,你应该收下,我们可以对分。他未见得是开玩笑,和麦考福特一样,他绝对不认为这么玩弄双方有什么不对。直到他慢慢开始接受华生的感想。

麦考福特是没有信任的一个人,他在整个剧集里,从来都没有信任过任何人。当他见到华生时,很好奇地询问华生的“信任问题”,和所有认识福尔摩斯的人一样,他也不认为福尔摩斯有能力接受和结识一个“正常”意义上的朋友,或者同事。我们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福尔摩斯,也不能为他所接受,只能说我们大多数人,没有华生的宽容和智慧,坚韧和信任。这个剧集最出色的,大概就是建立了一个非常可信的华生,普通人华生,绝对不是稀里糊涂被福尔摩斯糊弄的华生。在这个华生基础上出现的福尔摩斯,才是真正的福尔摩斯,超越常人,但又逊于常人,极端聪明,但又极端的无知,年少轻狂,直到有人-他信任的人坚定地拨正他的思维深处某些欠缺的方向感。这也是这个剧集最吸引人的地方,难怪网上荧幕前的粉丝的仰慕情结,这种感情,真的比男女之间的情谊更有张力(谢谢柳美眉的精彩论断!)

麦考福特和歇洛克之间的关系,大约会是下一季的重点之一。因为在第二季第三集里,我费尽心机,试图猜测凯迪通过莫里亚蒂从麦考福特那里得来的福尔摩斯的背景故事,但是,至少到目前,我没有看到任何资料。所以我猜测,这个大概是第三要解决的大问题,即麦考福特如何对待自己和弟弟的关系以及两人未来的发展的问题。据麦考福特的扮演者,编剧之一Gatiss目前所有信息来看,可以知道在正式第一集里,麦考福特有过一些更多的关于他和弟弟关系的对话,但是,在最后被剪裁掉了。他们在这时,已经建立大致的第二季的发展的情节,比如如何发展福尔摩斯的人物的成长的底线,和他和华生以及人物关系的背景故事。所以,更让我期盼第三季的到来……

系列自杀-谋杀案

粉字研究和原著《血字研究》里的差别,最明显的,是对于粉衣女子谋杀现场的留下的字迹,Rache在原著里是德语的“报仇”,大家都认为应该是瑞秋,这里 安德森洋洋自得地告诉大家这是德语,福尔摩斯当着他的面关上门,谢谢!回头说,是瑞秋Rachel。最后他准确地推断出死者临死留下的信息,是她手机密码。同时,很无礼地可又很纯洁地嘲笑大家,做你们一定很放松,不用像我这样。听了,真是恨得大家牙痒痒。

人物描画上,是毫无破绽,几个主要人物和他们对待事物发展的反应,精准到位,但是,整个第一集里的唯一让观众不满的地方,也就在于破案上面。关于猜测谋杀犯可能是一个出租司机上面,福尔摩斯的反应,因为剧情需要,慢了半拍。而这一点上,试播集里,反而是很快就得出出租司机是谋杀犯的结论,但是,试播集里对福尔摩斯和谋杀犯对阵的情节,远远不如正式剧集里来得精彩。福尔摩斯是忍不住对自己的自信和对事物的掌控能力的高度把握,觉得捕获出租司机,而无法确证自己的推论,实在是一个遗憾。于是,故事最后一个高潮,在福尔摩斯和出租司机的对话中,一层一层地展现开来。

这个情节看过之后,非常让人推崇编剧-盖提斯的出色。

因为这个案件的最后对阵,比其他紧张的追踪,还要紧张。而康伯巴奇的演技,在这里就是一个让人叹为观止的欣赏过程,他把剧作者希望表达出来的人物的情绪变化,故事情节的连贯,一一表现到位。他这一场戏里,身体语言和面部表情,都极为细微。例如司机把两个药瓶子放在桌上时,他的双眼做了一个非常快的左右扫视,把人物在这时的紧张推论和思维外表的冷静沉着,表现得极为到位。他整体表演的过程,毫无做作演出的感觉,他表现在屏幕上的,就是福尔摩斯,一个高超的侦探的分析解剖案件的福尔摩斯,我们心目中的福尔摩斯。

这里,唯一有一点让我很好奇的,是康伯巴奇的口音。他的英国口音非常明显,但是又非常的准确,说得那么连珠炮一样的,还是每一个单词和发音清晰无比,音调起伏,抑扬顿挫,低沉而深有磁性。在网上看见有人评论他有着很明显的上流社会的口音,我转身问我家两个孩子,小猪点头,是,而英国上流社会的口音和下层社会的口音区别,就在于越受高层上流社会影响,口音发音就越为清晰。而下层社会的口音,就会很让人混淆。比如和福尔摩斯对阵的出租司机,就是很明显的下层口音。连我最英国口音不是那么敏感的人,也能听出他在某些词汇上的含糊。比如,他说bottle,药瓶时,尾音很含糊,几乎是发音为“包偶”,而不是“包头”。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电影《Four Feathers》,里面的一个在阿富汗服役的下级军需士官,大声宣布他需要porter挑夫的时候,就是说的,“坡额”不是正确的“坡特“。现在回想起来,对应得非常有意思。

这就让我联想到康伯巴奇一次接受记者访问时说过,英国影视界的不成文规定,每个演员,只能扮演比自己阶级层次同等或更高的人物,而不能扮演比自己层次更低的人物,他很反感。康伯巴奇的父母都是演员,两人都不是特别出名的演员,生活自然受演艺界和工作机会影响而高低起伏。两人对自己唯一的爱子,期望他不要再重复自己的道路,于是送他到英国的贵族学校,哈罗公学受教育。康伯巴奇毕业后,虽然有过想法成为律师,但是还是追求自己心底愿望,去学习表演。他父亲在他十九岁时,看他在学校里的表演。演出结束后,他对儿子说,你是比我更好的演员,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达到同样标准的演员。两人相对流泪,儿子从此得到父母的祝福,在演艺界兢兢业业地勤奋努力十几年,才达到今天的高度。很有趣的是,因为他的哈罗公学的背景,他经常会被定义去扮演贵族,而且他演过很多非常奇特的天才人物,福尔摩斯,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这一点,大概也是电视剧里影射的一个情节。我们对于华生了解比较多,对于福尔摩斯,以及麦考福特,就很难说有同样的了解。我很感兴趣。

第一集里还有几点我有点感想,但是都在后面慢慢细聊吧。今天到此为止。

Music of Game of Thrones - Light of the Seven (Live)

Light of Seven 《七星之光》是《权力的游戏》第六季第十集(最后一集)的音乐。 电视剧一开篇,就是这段柔美动人的旋律, 钢琴演奏家技巧地表达出七星之神(故事里的宗教)的圣洁, 以及信奉者的虔诚的纯净。逐渐音乐过渡, 慢慢显示出神和宗教和人的因素的影响。 因为维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