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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22, 2010

春日看诗

抬眼望窗外,窗外一派灰黄,眼里都是冬天要走不走的慵惰,我的春天,还很远很远很远,可是精神上一样可以把玩诗句,看书中的春意盎然。

苏轼的《望江南》:
春未老,风细柳斜斜。试上超然台上望,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
寒食后,酒醒却咨嗟。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寒食后,酒醒却咨嗟。是全诗中我最没有联想的句子,所以大丢其人,从来没有认真读过这一句,知道的意思,就是,过了这一日,把酒长醉,醒来心下犯思量,不过,老苏就是老苏,风华大度,心思一转,马上就是心情慎密但又豪爽无比的: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别老为故人故国愁怀难解,新茶一杯,朋友交集,不饮酒即品茶,年华正好,切莫耽误。

其实这种意境欧阳修就有,也很喜欢。但是“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就略输老苏一点挥撒自如。一般地看今年花,一般感慨世事变化,老苏有的是满怀沉着,虽然是春去,虽然人难长久,可是,这一刻的春意,就是要用来庆祝这一刻的存在。老苏的“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就是看待人生的炎凉悲欢,可一样是乐观,一样是达观,一样是积极的境界。

年轻时更能体谅的细细咀嚼的,是更多留心美丽的词句和排比,是看到的“林间戏蝶梁间燕,各自双双”的自恋,和“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无端端的为不明白可以消逝的青春的焦虑,当然更脱不了“帘外雨潺潺”和“雨打梨花深闭门”的强说愁闷的青春。对了,春天,象征的就是青春,和青春的美好及青春的不安,和青春的不自然的情绪的波动,看见雨水,就是一个愁怀不展,自顾自己的思绪,抱住大家都难以理解的不安宁的涌动,而缺乏看见春天,只是一个美就是美的图画般世界的欣赏。

你看,登台远望,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眼前看到的,就是朦胧的诗情画意,路上梁前,清新的雨水和着清新的花树,让一颗积极达观的心,充满了满意,对一刻的春天和世界和周围的存在,都是一个接受到内心的鼓舞的喜悦。能够欣赏到这一点,是我自己从自恋自爱解脱出来,看到世界里充满了不满意不平衡不公平不如意,每一个日子都是柴米油盐和家长里短,但拉拉杂杂之后,有一刻悠闲,就能看到的美景和就能理解的美丽,和对拥有的一切的真心的感恩。我猜这时,我更能理解老苏的境界,虽然没有他的能力精炼地表达出来,可是读诗如同听音乐,是一种感受,有时候,没有可能字字到位,可是,就能明白我能明白的感觉。

Thursday, July 30, 2009

吵架吵到家

我怎么那么喜欢讨论吵架的问题?坐在弗洛伊德的长沙发上,我应该是这么一个形象?不管那么多了,我先聊我的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看过一个人的小文章。印象深刻,直到今天。

文中主人是一个海外居住的妇人,一天带孩子去看电影,买了一大包爆米花。坐下边看电影边吃,这包爆米花大概盐放多了,非常难吃。她想了很久,决定出去找买给她爆米花的人抱怨,对方二话不说,给她一包新的爆米花。她坐回电影院,感慨万分,如果不说话,也不开心,可能会越想越气,越想越气,说不定还会联想到老外歧视她是老外而如此对待她,可是她退了一步,决定去平静地解决问题,结果皆大欢喜。因为,如果事情对你不重要,把爆米花扔了就算了,根本不要多想;但是,如果你在意,你就应该想办法去解决,而且还要平心静气合情合理地寻找解决方法。很可能是很小一件事,就像这包爆米花。

我很受启发,如果我不介意的事,我尽力尽快忘掉。如果我介意或者无法避免,那么我会想办法学会不动气地解决问题。我和很多人一样,任劳不认怨,经常的结果是,做很多事,还不开心,因为我不是一个气势平和,安详忍耐的人类,对于我来说,不公平不平衡不对的事,我不能接受。有时我对,有时不是,但是,如果不能得到我觉得公平的结局,我会尽力去寻找答案,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家里。慢慢地,我学会自己总结,希望能够平静地解决遇上的问题。

有一年,我们到外地度假,老公定好的一切,是一套包酒店和其他服务的套餐。到了地方住下,并没有拿到套餐里保障的免费午餐,我以为到餐厅就行了,结果餐厅告诉我要去前台。我去到前台,等了很久才有一个很年轻的服务员接待我,他很抱歉地说,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需要经理来解决,请我让出地方,到其他台面去排队。我笑一笑,既然我已经等了半天,我不介意等多一会儿,他可以请他的经理过来。他看看我,给我把他经理找来了。经理的解释很简单,这个套餐是他们以前和我们购买的机构的条约中的一部分,可他们如今不再给这家公司任何优惠了,所以,我的套餐被取消。我更好笑了,你们解除条约的时候是在我已经购买套餐之后的事情,难道没有任何条件上说,以前的条件仍然要承认?并不是因为我你们解除条约,为什么我会得不到应该属于我的优惠?我有打印出来的一切信息,他也承认那是正版条约,那么他应该承担公司提供的优惠。我没有动气,而且我知道,我并不需要免费午餐,我只是需要我应该得到的公平。

其实,在外面工作和在家,差别不大,很多在工作上领悟出来的东西,在家里一样可以用,但是一般人都难些。因为很多人认为,在外面要忍要受气,回家,当着家人,最亲近的人,就应该拿出真面目来发泄。真是不应该。在外面和客户和同事不会说出口的话,在家也不能说,伤害同事客户,大家各有前程,伤害了也就过了,尤其客户,只要不是太过分,连工作都不会丢,顶多到经理办公室里谈谈心,沉痛地检讨一下就过了。夫妻是要过一辈子的,能够在工作上幽默真诚对待同事和令人无法忍受的客户,而不能对同枕共眠的人保持同样的态度,实在是很不应该。

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想很多人会有理由来驳斥我的看法。家人比和外人在一起的时间长,对对方了解多,对抗的时候知道用什么可以轻易伤害对方,普通对外人的避免吵架的手法也许不适用。我只想说,吵架不可避免时,坚决不要不冷静,不要说故意伤害对方的话,只要以后会后悔的话,火烧上头时一定要咬紧牙关不能说。因为说多了,慢慢就成习惯了,不好的习惯容易学,很难改。

看《西游记》的时候就有一个很怪的感想,这个不太主角正面的二师兄猪八戒,其实是个外面憨,内里招人喜欢的人物,人缘好,得女孩子欢心,所以他贪吃懒惰粗枝大叶的做事方法,相信外表容易上当的为人特征,都比大师兄某猴子可爱得多。他对盘丝洞外的蜘蛛精魅们怎么说的?温柔天下去得。可不是嘛,谁成天板着个脸搞阶级斗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猴子方针,真的是要到上了西天才有安宁日子过吧?中国人比较保守,温柔都要藏在恶狠狠的批评下面端上桌子,没有福分,真的消受不起呢。比如老外进出就要“甜心”“宝贝”“心肝”的交流,中国人的对抗就是“傻瓜”“蠢货”“笨蛋”的温柔。先不说老外是真心还是假意,至少外面光鲜,让人不那么难受,中国人的话说得不对,吵架就是很容易的了。要是听哪个中国人这么称呼家人,周围的人恐怕是鸡皮疙瘩一地,反而没有听叫 “蠢货”大家自然的多,这种态度从外面搬回家,好自然,如果外面“傻瓜蠢货”,回家就变脸叫“亲爱的”,好像才真是无法想象的了。虽然这种外国的亲爱,咱们做不到,但是轻而易举地说人家“傻瓜蠢货”还是可以收敛一点吧。

在家在外,有个好脾气的伴侣是福气,但是不是人人都能修来这个福的。像我这种天性好斗的,难道就干脆被打入冷宫?也不是很公平吧。我从小就脾气坏, 很会争论,很会斗嘴,真正上台面在外面横泼的不够资格,平静的夫妻对抗条件下,吵架是很少会输在口上的。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光是嘴上占便宜,回头该怎么做事还是得做,慢慢就要探讨是不是值得动气上火了。

最近有个朋友在买房子。夫妻条件很好,看了一个房子就准备下定金给offer了。太太偶尔听到一句经纪人的话,说主人死了。她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是回头问老公,老公说,没听到啊。她还是留心问经纪人,因为她英文不是特别有把握。果然,屋主搬进这个房子不久就离婚,房子判给女方,几年后女主人工伤意外死亡,这才拿出来卖。她怎么也觉得不舒服,于是劝老公不要这个房子,老公毫不在意,说前女主人又不是在这房子里死的,没有关系。他们家是老公绝对权威,太太不太和他争论了,结婚几十年,孩子都工作了,有事好好商量。但是老公一意孤行,太太很不情愿。太太想了好几天,才委婉地问老公,假如这房子是搬进去离婚后判给男方,然后男人工伤意外死亡,你还会要这房子吗?老公听了,不做声,说,算了,多得很的房子,不要这个了。朋友说迷信不好,可是假如心里不开心,花几十万买个天天不舒服,不值得,可是为了买和不买跟老公大打出手,又似乎过份,到底还要一起过日子。于是站在对方角度上,委婉地劝对方从自己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既顾及老公的面子,又让老公明白自己的不情愿,最后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

这朋友是我欣赏的处理家庭矛盾的高手 对自己不满意的结果,如果不介意,就让它随风而去,如果介意,就一定要有创意思维,想办法曲线救国,达到目的。

Monday, July 27, 2009

神吹哈利·波特(五)

哈利·波特第六新鲜出炉,报纸上自然是大做文章,有东西可写么。电视上,收音机里到处都是消息,我看着报纸,吃着晚饭,对着老大说,你什么时候去看啊。然后我们俩就着哈利聊了一会儿,背景是收音机里聊着科学的话题。某人插进来说,我又听你们,又听收音机,什么也听不清。我和两个孩子一起大笑,问他,收音机里说啥呢,哈利·波特不是吗?一个叫哈利的鸟类学家在讲观察鸟呢,我们又是一阵大笑。小猪不太感兴趣,他宁愿看《冰川世纪》第三,老大会和同学去看,我?我不急,可我不太想和某人一起看,出来后他一定会说,咦,这是什么意思?那个没有道理。又不看小说的,等下一部电影出来,上一部讲啥忘光了,当然看得一头雾水,还怪电影没讲清楚,你和他看电影是不是很有压力?

报纸从各种角度去研究哈利·波特。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电影收入,不过看了比较图后,我最大感受是,我还真赶时髦,这几个系列我都看过,也多感兴趣。

《蜘蛛侠》,第一,三亿三千六百万,第二,三亿七千三百万,第三, 四亿零三百万,总和十一亿一千两百万;

《星球大战》, 《星球大战》三亿零七百万,《帝国反击战》两亿零九百万,《杰迪归来》两亿五千两百万,《星战魅影》四亿三千一百万,《克隆战争》三亿零两百万,《西斯反击》三亿八千万,总和十九亿一千六百万;

《蝙蝠侠》,《蝙蝠侠》两亿五千一百万,《蝙蝠侠归来》一亿六千两百万,《永远的蝙蝠侠》一亿八千四百万,《蝙蝠侠和罗宾》一亿六千两百万,《蝙蝠侠起始》两亿零五百万,《暗夜骑士》五亿三千三百万,总和十四亿四千七百万;

《007》,二十三部电影总和十五亿九千六百万;

《哈利·波特》, 《魔法石》三亿一千七百万,《密室》两亿六千两百万,《阿茨克班的囚徒》两亿五千万,《圣火杯》两亿九千万,《凤凰社》两亿九千两百万,总和十四亿一千一百万。

《蜘蛛侠》第四正在拍摄,星战如果开始,就又是一个三部曲,至于是后传呢,还是前前传呢就是只有卢卡斯自己知道了,反正他喜欢机器人特技超过演员,说不定讲克隆去也不一定;上一部的《蝙蝠侠》里的暗夜骑士大赚其钱,第七即新的三部曲第三是不可避免的了;《007》是永远不老,所以肯定会有再一个新的敌人和全球炫耀美女和精美的武器和靓车……哈利呢,哈利长大了,哈利还有一本书,两部电影就成年了。都已经知道结果了,还能忽悠我们到电影院去,总算是魅力无穷吧。十四亿还不是结果,因为还没计算第六,和正在拍摄的第七第八……

突然想起来看哈利开始风行的时候正是《魔戒》大行其事的时候,赶着风潮,把贼厚一本的《指环王》给看完了。如果比较厚度,当然是哈利占上风,但是《指环王》的内容和故事的历史前因后果的讲解,比哈利又要丰厚得无以比较。可是今天电影看了又是觉得,各有不同的江湖。

#####哈利·波特的江湖#####

有这么系列的故事,好就好在隔段时间重温一下自己喜欢的故事和人物,不好就在对于不跟踪故事和人物的观众,又是重新一头雾水。前一天晚上我就打算和小猪去看电影,某人不满意,为什么他不能看?能看能看,所以今天一起看。去的路上就开始争论,好人还是坏人说。某人问小猪,你知道是什么故事,小猪不完全知道,但是有些概念,因为他不是很认真地看过第七。某人再问,我就回答他大致故事,坏人和好人互相杀戮。哎,不对,好人是防范,坏人才杀人。我气得笑,谁说的,好人被杀了,当然要杀坏人,否则自身不保。出来又说,每一部哈利都差不多,这个也没什么,犹豫一下,说,不好看。我说好看,我喜欢。可是我也能够理解不看书的人的迷惑。

到哈利第六的时候,小说就已经开始不再平静的学生生涯的八卦和逗趣,很直接地血雨腥风扑面而来。看小说的人,不可能在第五之后不往下看,因为第五小说非常令人失望,可是又觉得故事不会这么啰嗦下来,很实质的内容应该出现了。果然,第六不负众望,开始了哈利行程的最后艰难。

伏地魔为什么成为伏地魔,在前面五集中已经略有端倪,尤其在火焰杯里他重新有了一个人身的前后和哈利的决斗中,我们通过老校长的迟到的解释,明白了伏地魔是一个邪恶的恶魔,不可战胜的恶魔,魔法世界的噩梦。这个噩梦虽然在第六中没有以恐惧的面孔出现,但是他的成长中的面目纯洁的英俊后面的邪恶,在全书中呼之欲出,可惜没有看书只看电影,会有不可避免的失望,因为他没有在银幕上杀人折磨人,只是静静地在邓布尔多和哈利共同的回忆中闪现他的黑暗。

伏地魔的母亲,在多少代的近亲婚姻的无望后和父亲的无理压迫的管制中,向往着邻居英俊的乡绅之子,在父兄被抓后逃出家园用魔法和汤姆结合,被抛弃生子后绝望而逝,留下孤儿汤姆·瑞德尔(Tom Marvolo Riddle),汤姆成年后把着几个英文字母重新排列组合,称自己为伏地魔(I am Lord Voldemort)。他的邪恶在第六中,通过邓布尔多和斯拉格霍恩教授的复述中才慢慢显露出来,可是为着最后击败他,他的最邪恶的本质仍然是被保存的最好的秘密。因为一直到故事的最后,我们才能知道为什么,因为他的生死和哈利的命运是如此紧密的联系着,邓布尔多到死都不肯分享他所知道的秘密。他带着这个秘密和其他的秘密,在第六的结尾,被斯内普教授杀死。

故事中,最感人的死亡是斯内普的死亡。很不幸,应该是邓布尔多的,他是故事里的大英雄,可是,斯内普的死亡有着双重的感染,我不得不在邓布尔多的死亡面前略带羞愧地说,罗琳出卖了你!邓布尔多的死和斯内普的出手,都相对比较的老套,从一开头斯内普和德拉科的母亲的毒誓,到斯内普和德拉科的对话,斯内普和邓布尔多的叫阵,哈利对他怀疑,都是非常的合乎逻辑,没有出任意料的地方。等第七出来时,我赶紧翻到斯内普的忏悔,啊哈,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地说,我就知道是这样!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没有看过小说的人,的确很难理解第六。而我,我去看的时候,我留意了好几件事,邓布尔多的魔杖,魔杖制作人奥利万德的失踪,邓布尔多给哈利看的戒指,邓布尔多付出生命找回来的假的小金匣,在隐藏室里偶尔一现的一个背景石雕,和最后在邓布尔多死亡前,德拉科战抖着打掉邓布尔多的魔杖的细节,还有老教授斯拉格霍恩确证的“七个魂器”,又是一个七个!

记住,伏地魔一共制造了七个魂器,被哈利在密室里用大蟒蛇毒牙毁了一个,这一集里被邓布尔多破坏了戒指里的一个,他们一起找到一个,假的,但是至少证明这里原来有一个小金匣。在书中,邓布尔多通过他收罗的回忆,其实为哈利指明他至少怀疑还有其他两个存在。伏地魔一直试图找到霍格维茨学校创始人的纪念品做他的魂器,他成功地拥有了斯莱特利的金匣,那是他家族的遗传(他是斯莱特林的后裔,会蛇语),有了哈奇帕奇的金杯和拉文克劳的金冠,邓布尔多怀疑伏地魔在多年的无形隐居中,把和他形影不离的大蛇纳吉尼变成了他的魂器之一。可是这是六个,最后一个是什么,邓布尔多没有说,伏地魔,在他被击败的瞬间,也从来没有意识到或怀疑过,他其实真的创造了七个魂器,最后一个是哈利·波特!

第一集,在哈利还没有出现的时候,魔法界的人就已经知道,在伏地魔试图杀害哈利的时候,很奇怪地被他自己的咒语击毁,哈利的额头上从此留下一个闪电型的伤疤。中间哈利能够说蛇语,哈利很多次感受到伏地魔的情感,都是哈利是伏地魔魂器的明证。那么,一个很矛盾又很冲突的关联出现了,哈利不死,伏地魔不会死,可是哈利死了,伏地魔就不可能被战胜,因为预言一遍又一遍地显示,哈利是唯一可以杀死伏地魔的魔法师。

第七集小说中,邓布尔多死去之后,第一次成了哈利·波特故事的主角。全书所讲的固然是哈利和赫敏和荣恩的寻找魂器的痛苦艰难,但是没有一步没有一处不是反称邓布尔多的一生,他的成长,他的失败,他的成功和他的优秀,和他的缺陷,还有他对死亡圣器的迷惑。

这里有几处是我很欣赏哈利·波特故事的地方。

罗琳说她一开始就有写所有这么长的原型,果然她从第一开始,很无辜很天真地加了很多伏脚,第一部里最大的就是隐形衣。那是哈利父母的家族遗传,哈利的父亲是纯血的魔法师,他的家传有这么一件无比的隐形衣。第二在密室里,哈利会说蛇语及毁灭日记簿又是很无辜的伏笔。第三里面的彼得的故事,开始铺展哈利开始了解他的父母死亡的前后,彼得和哈利的纠葛比较老套,但是可以接受,尤其是这里表明一个人的善恶在于选择。第四的火焰杯里开始讲伏地魔的再现和哈利和他莫名的联系……一切的一切,非常自然而不牵强。对了,天狼星家里的老仆人和他家里的古旧的黑魔术的物品,是,小金匣是天狼星弟弟偷出来的,老仆人帮忙的,这里留下一个证人,为第七里面的寻找魂器和天狼星家族,和背叛伏地魔的结果和在黑暗压头下人性的反抗,以及表明伏地魔的弱点,处处有伏线。

第七里面的概念是,神话故事的背后,多多少少有真实的故事来源。多少年多少代的口口相传后,神话的外衣和细节被后人有心无意地添加到故事本身,真假难分。需要后人抱持着真挚的理解和无私的理念才能解除神怪的光环,还原事物的本质。死亡圣器是一个很出色的故事,自成一体,完满地写出了邓布尔多的一生的质疑、自信和最终的战胜自身的挑战。在这个故事的背后,很动情地描述了斯内普更直接的对命运的挑战,以及他对误解和偏见的无视,因为他心底的选择。两任前后魔法学校的校长,一对出色的人。为着这两个人物和小说电影里的表演,第六都是很值得一看的连续。

还有,是故事表面的学生生活。每一个学生,尤其在中心描写的学生,都有始有终,他们的观点立场结局和发展,大多合情合理,在危机到来时的反应,有家庭的影响有个人的选择也有环境的变化。很现代化,这个也是和《魔戒》完全不同的江湖的意味。整体的感觉上,哈利是一个现代的正邪之争,借魔幻世界的表像表现出来,除了魔法的对应,这个故事可以拿到现代生活中来演绎,所以,孩子们可以躲避现实,又充满了现实地看孩子们的反叛,学校里的读书交友生活体育玩乐的正常而。《指环王》是远古的唱诗一样的遥远,人的选择有的是古代人对于生命朴实的尊重,对于生死单纯的接受,对于荣誉真诚的付出,对于自然无私的容纳,没有现代的家庭的纷繁,没有现代的人物的纠葛,因为在神怪控制更多的世界里,能有的只有对宗教的完全的信服和正义邪恶之间毫无选择的贡献。哈利不是,哈利是我们中的一员,阿拉贡和他的一切都只能是神话地存在,阿拉贡的七星旗(又是七?!)和城顶白树代表的远古世纪人和自然的争斗,在现代社会里是无比遥远的感受。

所以,能在电影里看伦敦在黑云中的黑暗魔法师光天化日下冲过泰晤士河,飞快地越过几个出名的景点(太快了,我只认出了特拉法加广场和纳尔森的雕塑),一折身进了魔法世界的对角巷。可以看绵绵细雨中,德拉科的母亲和小姨敲开斯内普的门,看火车在原野上奔驰,想到伦敦国王火车站,那里是我们来去巴黎的国际车站的隔壁。是那么近,又那么远。如同看所有的叫得出名的英国好演员老演员,一个一个被哈利招了来,一个一个地出演。看斯内普同以前一样的高傲和不可接近,和他不动面部任何器官,连说话嘴巴耶只是轻轻地掀动,但是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是那么清晰,那么吃人一般的令对方热血沸腾……

还有一本书,两部电影,哈利的故事就要告一段落了。我好像和哈利一样喝了幸运药剂一样,感觉非常非常好,不为什么,就是感觉好!

Sunday, July 26, 2009

神吹哈利·波特(四)

####你叫什么名字#####

哈利·詹姆斯·波特 (Harry James Potter)
纯血种的詹姆斯·波特和非纯血种的莉莉·埃文斯,在他们极其短暂的婚姻生活中大概没有期望他们的儿子太过不同,哈利的名字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哈利·詹姆斯·波特,而其他魔法界的人的姓名就奇特古怪得多。可是作者给了书中很多父母以预测孩子未来能力因而起的合适的名字。比如哈利,他注定在麻瓜世界生活,所以他的名字毫不怪异,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他的姨父母会不会去给他改名字呢!

金妮 (Ginny) Ginevra Wesley

历史上最出名的金妮是达芬奇笔下的这位金妮Ginevra de' Benci,她是十五世纪佛罗伦萨城的一位聪慧的贵族女子。达芬奇一生中存世的十七幅画里中的一幅,现保存在华盛顿的国家艺术馆里,是在美国的唯一一幅达芬奇名画。画里画外有几层隐射金妮名字的意思,画背后是Juniper的图像,Juniper是刺柏树,以前翻译成杜松,果实为杜松子,国外用来酿酒,即为杜松子酒Genévrier,又称金酒(毡酒,琴酒)。这里的金妮是未来哈利太太,不过整个人物很匆忙,除了名字上可以探讨,她的人物远没有赫敏在书中的地位重要。赫敏(Hermione)的出处应该是希腊神话中斯巴达公主赫敏。赫敏是海伦的女儿,即那位引起特洛伊战争的海伦。母亲的美丽魅力引发特洛伊和希腊长达十年的战争,她应该也是美人。罗琳在书中引用大量的希腊、罗马神话传说的典故,而大多数是比较隐晦而不是最出名的名字,不过隐射得很多非常的不含蓄。

比如Lucius and Draco Malfoy卢修斯和德拉科·马尔福,Malfoy是法语中不忠诚的意思的音似词,卢修斯是罗马名字,非常的贵族而且阴沉。如果他的名字还相对比较中立的话,德拉科就赤裸裸的偏贬义了。Draco是dragon即龙的意思,拉丁字,历史上有一个很出名的希腊严苛的法典家叫德拉科。Draco又是天龙座的意思,和天狼星,哈利的义父的名字很近似。天狼星后来变形时是选择的一只大狼狗,可以说是父母给他起名时预测到他未来的选择。不过,天狼星的名字还勉强可以解释成为他成长时,面对自己的名字而选择自己想变形的动物,而卢平教授的名字就连这样的勉强解释都不行了。

莱姆斯·约翰·卢平Remus JohnLupin的名字是罗马创始人之一,双胞胎罗幕路斯和莱姆斯中的弟弟,最后被他哥哥罗幕路斯杀死。他们兄弟最出名的故事是他们由母狼喂养过的,罗马也以母狼和两个孩子的铜雕为标志。卢平长大后,被人狼咬过因而成为狼人,他父母在他出世即能预测他的这个命运?如果不是,选择这个名字似乎是一个写成人物未来后再给的名字,非常的牵强。罗马的创始人罗幕路斯和莱姆斯兄弟据说是特洛伊的王族后裔,被希腊屠城后逃难的王族在几个世纪后成为最强大的帝国,征服希腊和斯巴达,完成这个历史的完美的报复。

八卦一下哈利母亲和姨母的名字的区别和罗琳的偏好,连鸢尾花一起搬来……

这个花名英文叫Iris。因为拉丁文中与lily(百合花)相近,以前的中文翻译后鸢尾花与百合花混淆起来。比如三个火枪手里就翻作百合花印记而非鸢尾花。 Lily,是哈利·波特母亲的名字。Lily Evens。而哈利的姨母的名字叫做Petunia,即牵牛矮牛喇叭花。花名的应用,在哈利·波特里很明显地反应出作者的好恶。可我心里对百合花却远不及牵牛亲切,虽然罗琳的用意非常明确。

以花品来说,应该这个鸢尾花是比较高贵的品种。Iris是希腊语彩虹的意 思,意指其多姿多彩的色泽。法语fleur de lis是在路易十六之后的法国王室标志,和法国文化相关的北美殖民地,如魁北克和新奥尔良都是有用这个标志。意大利佛洛伦萨梅迪奇家族也用这个为族标,佛洛伦萨沿用至今。而Iris在英文中,又是虹膜的意思,虹膜中的开口即瞳孔。

西弗勒斯·斯内普 (Severus Snape)的西弗勒斯比较的罗马,一查,果然,历史上最著名的西弗勒斯一世是罗马凯撒。全名卢修斯·赛普提姆斯·西弗勒斯(Lucius Septimus Severus),唯一引起我兴趣的是这位凯撒,是在《角斗士》里那位凯撒康莫多被谋杀后的权力斗争中最后即位的。他是罗马贵族将军,出生于罗马的北非省,是康莫多父亲奥列里乌斯凯撒的将军,在康莫多年代的罗马执政官。至于用在斯内普身上有什么意义,我看不出来,只能说着名字含糊不清的背景,让斯内普有了很多阴暗的神秘色彩。罗马因其血腥的历史和动乱,和哈利·波特时代的黑道白道之战,或许有着某些对应的关联?

其他的学生名字大多比较现代,如荣恩一家,父母子女,除了金妮外,都是常见的张三李四。教授的名字,算了,啰嗦得够了!

Wednesday, July 1, 2009

神吹哈利·波特 (三)

####电影和书的差别####

第一部电影是在小说第三第四部之间出来的。当年,和孩子们看电影之前,收音机电视里就有教育专家讨论改编电影的是非。有一批人,坚决反对拍电影。当年能有这本书吸引孩子们读书读到天昏地暗,拍了电影了,他们怀疑会不会就此破坏了孩子们的兴趣,等着懒洋洋地不动脑筋地接受其他人对小说世界的理解和翻译,放弃自身的对文学的空间想象力的锻炼。

我可以说的是,不见得但是有可能。我们家老大,从头到尾爱看书,也爱看电影,完全不是专家预测的那样。而我家小猪就是看电影超过看小说了。当然他们本身的喜好不同,年龄差也在,也许小猪再大些,也会像哥哥那样翻来覆去地读?

前面出的几本,我买的是简装版。海外出书,最先都是精装硬皮版,一本书二十多,等到第一批热卖过后,就开始出简装版,八九元一本,有时还能几年后,跟学校那里的推销,来个三本二十的。可是简装版的书,看多了,书页就从书脊梁上脱落,有时整章整章往下掉。精装版就不会,顶多是书脊梁皱巴巴的无甚看相。好在两个儿子都像我,看书绝不做记号,读完了,还是崭新一本书,卷角缺页那是不可能的(我痛恨那些折磨我书的人!)。所以后来赶在出书当晚十二点零一分,嗯,第二天临晨零一分买的书,都是二十多的书,再转回头,我在每年的CBC(加拿大广播公司)本地慈善捐书义卖活动中,两元一本买全了以前的书,放在书柜里,让孩子们看。我自己?我看过两到三遍吧。每一次新的电影出来前后,我和老大都会对对人物台词和故事发展,不清晰的再打个赌,回头找到出处,要对方认输,乐在其中。

因为哈利·波特故事发展和我老大的成长过程很接近,所以他比较认同跟踪。在第一部电影开始签约拍摄时,罗琳非常地琼瑶,拒绝让任何人不按她的人物设计来读台词和编辑故事发展,所以,与大多数小说改编电影不同,哈利·波特的电影是第一部最难看,到第五出来时,罗琳再婚生子买城堡,生命中大概没有如此多的时间来监控电影,所以电影得以和小说不同的表达出编剧导演的理解意图。这,大概就是有很多人反对对文学作品改编的原因吧。因为这些电影导演编剧改编的拍摄的是他们理解的不同的版本,我们在想象中存在的是完全不同的哈利·波特。有的你可以认同,有的你不可以接受,不过,哈利·波特还不值得大家为人物塑造故事分歧闹到头破血流,但是其他著名文学作品就会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了。能够满足大部分人的要求,在共同的认知上接受编导的版本,也就是公认的改编好电影了。

电影给于观众的是直观的视觉的接受,想象的空间是随着编导的视角来表达他们对人物的理解,不如读书的漫无边际的漫游和主动的互动的思维创作的刺激,但是《哈利·波特》这类电影,视觉效果很能超越你对魔法施展的想象,能够在魔幻CGI(computer generated image)特技之外把一个故事讲完,把人物变化解释清楚,观众一般要求不高。我对故事在电影中的黑暗的背景安排比较满意,很有魔法的味道。另外,到底是外国人,对有些东西的理解,就像跟一个老外解释这个龙舟粽子和屈原的关联一样的不容易,他们印在文化和生活中的烙印,在细节中很轻易地表达出来,而我要经常看到直观表现才会有,嗯,原来如此的解释。

这类魔幻小说电影,最近几年还很有一些,最有代表性的无疑是《魔戒》(Lord of Ring)和《纳尼亚传奇》 (Chronicles of Nania),以及哈利·波特(Harry Potter)系列。除去哈利·波特特具时代的反叛,另外的都是有着基督教传统、文学、神话的交织的巨著。最难搬上荧幕的,也是影响最深远的无疑是《魔戒》。哈利·波特和另外的故事分享着同样的正义战胜邪恶,光明推翻黑暗的主线,但是却是最不拥有基督教支持以及没有基督教宗旨的一部作品。其他的现代奇幻(玄幻)小说我跟着孩子们追踪过一些,但是感觉比哈利·波特要更不注重刻画人物成长,而偏向于魔化世界的变化,因而不是太能看得下去。黑暗元素的《黄金罗盘》就是一个代表,特技出色故事人物都不够丰满而吸引人。

哈利·波特最吸引我的,是哈利·波特的青少年反叛。

####你为什么要反叛####

哈利不是一个英雄,至少他自己有着自知之明。哈利·波特故事里的英雄应该是老校长邓布利多和斯内普教授,我更倾向于阴暗的斯内普教授是第一英雄,因为他忍受正反双方的排斥,不屑于人们对他的曲解,保护他痛恨的男人的孩子,为了一份真诚的爱情,没有对应回报的爱情而献出一生和生命。得到的,只是身后的感叹,可是他内心所有只有一个想法,我对得起我的真爱。这个人物写得好,演得更好。

可是哈利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他的无情由的反叛和发泄。我家有个青少年在成长时期的反叛,逼得我四处求医,见人就寻找偏方秘法,急得跳脚的时候还去看过心理医生,被人一把踢出来,你们的要求应该调整一下。我?我很想不通。我们家两人都是乖孩子长大的,父母说什么没有说反抗,连顶嘴都没有想过。怎么回事呢?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孩子究竟什么地方不对,或者我们什么地方不对?

我不爱看干巴巴的书,也没有办法,借了买了很多书来参考。有几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本书是医学家心理学家的专著,用了很多图形模型解释,青少年的脑电波和一个精神病人的脑电图有着非常近似的模式和规律,或者应该说没有规律。我看了当然相信他们,而那小子有时候说的话做的事跟精神有毛病的人的确一样的没有逻辑,我信了,我宁愿信。还有就是说今天孩子的反叛的历史文化背景。文章作者指出,上一代人中,没有或者很少有孩子反叛。多数人会听从父母教诲,接受长辈的经验教训。家里经常是父亲在外,母亲持家,家庭温馨而不是特别注重物质的享受。战后,物质享受越来越占据家庭的主导,而经济压力使大多数家庭不能允许母亲在家,孩子们从小是跟着他们的同伴们(peers)一起长大的。世界上最无私的爱是父母给于儿女的,而同伴的爱是自私是有代价和交换条件的,于是这帮新一代成长,就不明白什么对他们是最重要的,于是和父母的冲突因之而起而激烈,因为他们不重视父母的经验和成败的教训,而把同学朋友放在父母家人之前,更注重peer pressure同伴压力。整个理论非常有逻辑和道理,让读者看了不寒而栗,为这个社会发展和变化感到胆战心惊。但是,好消息是,历史一代一代人证明,孩子们的灵魂脑海深处的烙印还是父母留下的,父母所能做的是和同伴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言传身教,用爱去感化去拉住孩子。而爱是需要理解和关怀的。而且新一代人,无论如何,都会更慢慢地向人类光辉而深沉的传统的美德上靠拢,而保持人类的良好的延续。

哈利的出现,让我有了一个很理想的参照物。孩子们很认同他。一方面,孩子们成熟到一定的地步,理解这个魔幻世界在书中电影里的存在,可以用来做短期的解脱而不是长期的护法。另一方面,他们感到同样的不被权威者的理解接纳和包容。在哈利·波特第五凤凰社里,哈利的表现简直是无可容忍的暴躁无理,周围人因为他是英雄是孤儿是被曲解的人物而对他的不容忍或容忍或不肯接受,我都能感同身受,虽然很讨厌这一部书,但是相信对哈利反叛的描写,很可以让青少年读者和哈利找 到共同点而接受这部书的出发点。

我很满意故事的结局。因为无论他们怎么反抗,孩子们还是要回到正轨上来,接替他们的父母在平淡的生活中兢兢业业地过日子。人生的高潮即使是在魔法世界里,也是只有少数人可能经过的巅峰,大多数人,是读书,找工作,结婚生子过日子的平淡。虽然纯粹从文学作品角度来说,啰里啰唆地讲哈利的十九年后会如何,实在是败笔,没有必要的累赘,但是从一个父母的角度来看,很好很不错,让孩子们看看,这个世界的魔法到了我们这样的太平世界里,也就是周而复始的重复。你以为你比你父母知道更多?哼哼,我们走着瞧!

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关于故事和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很好看,一本在手可以忘却时间,看到天光,然后头重脚轻双眼熊猫上班,能把历史写得这么精彩,这么引人入胜,当年明月实在是有功力有内涵的人物。

可是第一本并不好看。当初借给我书的人就警告过我,听过警告后,我不以为意,但是不肯就开头,在枕边等了好久,终于有一个什么书也没有的晚上我打开了书。 第一本是翻过去的,回头看来,这是作者最青涩的一段,故事从大流,观念有点流俗,当然朱元璋的故事耳熟能详,古典的历史的传奇的武侠的都有涉猎他的故事, 他和他的后代崇祯皇帝一头一尾大概是明朝混乱的历史中最为大众了解的两位。而他的生平,从起身造反到黄袍加身,到草菅人命狂杀功臣部下,和燕王朱棣夺位的传奇,真的是比戏剧还要戏剧。写来没有很大的突破,而他的一生与臣子反贪反腐的斗争,在《隐蔽的规则》里有着更加深刻精辟的分析,有兴趣可以参照《隐蔽的规则》里的段落,一过眼瘾。

可是,后面的故事就很见功力了。

历史长河中有太多的故事和人物和纠葛,明朝名声不好,历史上的几大案和声名显赫的几位皇帝都有各自的荒唐无稽的故事,以前看过,过眼烟云,并不上心。可是看当年明月道来,倒也真跟着《明朝那些事儿》一过当年的精彩戏剧人生。

当年明月是一个好人。他眼里有很多好人,他笔下有更多的好人,连我们正常意义上的荒唐无稽的皇上,也给他找到闪光点,然后让我们看到他们好的地方。我没有料到我会对明英宗的人生非常的同情,他的土木堡大败被擒被写得十分镇定和有尊严,令人不得不对这位皇帝生出敬意。而他在历史上是以万尊之驾被游牧民族擒获屈辱半生,回国后又用非正常手段从弟弟那里夺回帝位后,杀掉忠臣于谦的而出名的。他在北国为战俘的一段凄凉人生,因为他和他的不多的侍卫的生死之交而分外感人,他和他皇后的深情又是这样的打动人心。最后重得帝位后杀死于谦,在当年明月的笔下又是十分合理地被解释清晰而能理解他的初衷和后果。他因为经受人生低潮的苦难而能给予后宫佳丽的同情,使他下决心废除掉后宫殉葬,实在是因为经历而理解,因为理解而同情的小小的升华。尊重人性的人,会得到后世的尊重,但是隔开历史的薄纱,没有当年明月的文笔,我相信除了他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在帝国国力鼎盛时期被俘的皇帝之外,没有太多人会去想想这位皇上的一生。

张居正无疑是好人,他是明朝历史上最出名的大学士,明朝历史上有很多名相,当年明月一一道来,他们的同与异,他们的出身背景成长发迹和最后的毁灭都被写得非常的好看。恶名鼎鼎的严嵩严世蕃的私与贪也被写出了不同的光彩(或者应该说臭名昭著),而那些在非正非邪,亦正亦邪之间的人物也有很多的故事在明朝这出长戏中各领风骚。每一个皇帝和朝代被他们的看似相同却又不同的人物代表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层面,令读者不忍释手。记得不知谁提起过戚继光的 故事,他的打点上下和财源来往的出处,所以很有心地看了这一段。很有趣,不过关于贪污打通关节和朝廷的反对策,在极端人物海瑞身上是最能有所反映的。当年明月写了,写得不多,不深,不过,这个讨论不在《明朝那些事儿》的范围之内,这本书的着眼点是讲故事,当年明月是非常出色的讲故事的专家,把他深厚的历史的理解和研究转换到委婉的故事中了。看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三部曲,很欣赏法国宫廷的色彩绚丽和各色人物的层次,其实,在当年明月笔下,明朝的在历史书上干涩的史实,也透出了鲜亮的个性的色彩。

当年明月对明朝的会试制度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了解,对文官在明朝官僚制度的掌控也有很出色的品评。还没有看到最后的书籍,相信也不会令我失望。

如果比较的话,我不会拿这本书和《万历十五年》来比较。黄仁宇的书,我看得最认真的是《万历十五年》和《黄河青山》,但是《万历十五年》不是那么引人入胜,我看完了,印象最深的是他对明朝和同时期英国税制的对比,非常严谨的治学态度,文字也算是历史史书中文笔很精到的一个,可是那是更多的学术探讨和认真的史实研究,不能达到刘兰芳讲评书的万人空巷的记录,和当年明月的落笔起终点都是很不同的风格,几乎没有可比性。至于《黄河青山》,那是可以对证《雪白血红》来看的书籍。看后的感观?我是生在红旗下的人,很可能有偏见,但是我认为黄先生的偏见比我深,当然,作为战败方的过来人,他的痛楚是我无法身历其境想象得到的,我敬佩他,可是不能苟同他的很多看法。

可是,我觉得这几年看得最好看的历史/故事书中,最喜欢的还是谭伯牛的《战天京》(晚清军政传信录)。同样也讲了很长很详细的一个清朝中兴的故事,有着许多我们更熟悉的人物,从曾国藩、肃顺、慈禧到僧格林沁、李鸿章、左宗棠的实写,到太平天国的对应着笔的人物的虚带而过,战场上的血雨腥风,宫廷里的勾心斗角,自负自大的战将和修心养性的儒将,个个人物性格分明,历史史实和分析精确到位,真正好看。对于看过《胭脂井》《胡雪岩》的我来说,简直是惊艳,这和高阳的小说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对于太平天国的评价,这些年有了很多的改变。我们读书的时候,是沿袭孙中山先生的反清大义,将太平天国的革命的先进意义拔高,也把曾国藩湘军中兴的历史压低,从而造成我小时候形成的曾国藩反革命的侩子手的印象。当初看到毛泽东很敬仰曾国藩,圈点曾国藩家书的记录,实在觉得和历史书中的形象无法统一。这本书 里,对曾国藩的一生起伏描述无疑是重点,湘军的起身和兴起和几个湘人的纠葛更是很详尽地在史实里找到可看可评的书信和文字,再加以作者的精辟解释和分析,对曾国藩的理解从以前的憎恶到接受,和对他修身养性的克制产生敬仰。书中从头到尾都是很精彩的文字,一时也无法讲全。只看两点最让我信服的论点,一个是湘军超越团练,取代八旗对清末民初的军阀制度的影响,一个是对于曾国藩成长史上和皇帝的交流互动而探讨为官为人之道。

曾国藩的屡战屡北和屡北屡战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他在他的官僚军事生涯中对于自己和事业的思考实在是有更多的轨迹可循。一般我们对清史的理解和面对比不上对明史的感情,因为清史参杂了太多的近代史上丧权辱国的委屈和愤怒。很长时间内,我对打开大清帝国大门的英国皇家海军也抱有同样不忍的偏见和痛恨, 但是,平心静气来探讨已经发生的历史,应该是最正确的态度。以前对曾国藩击败太平天国,中兴了一个衰微的朝代,很容易产生“何必多此一举”的不屑,因而引出对曾国藩为人成事的了解的不公正的鄙视。可是反观太平天国的兴衰,会是什么样的格局,其实并不会是如二三十年前的历史定性那么斩钉截铁。人生和历史都是一样的随时间和天时地利人和而变化,太平天国不代表任何先进,曾国藩中兴也不代表任何反潮流倒行逆施。那么,一个历史人物的存在,放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中去探讨,是会有完全不同的效果的。至于湘军兴起后,没有国力强大的后盾及面对国空虚的尴尬,湘军以及后来的淮军都是靠的当地的捐募款项维系,有奶便是娘,后来的发展就是地方军阀,为各自利益而分崩离析而造成清朝的最后灭亡。

看完好书,非常受教,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好久没做感觉派了)。我很希望大家有功夫看看这几本书,可以互相探讨一下心得。

Sunday, January 11, 2009

驴啊驴

谁会对这头驴生气?谁?

傻乎乎的驴子不知道前辈子烧了什么高香,会说话。不是啥好事,没有什么可以羡慕的,他不说话可能更好,因为他尽说错话,或者在错误场合说话,他可不管,反正唠唠叨叨的,有话就说,有话就说,直到所有人都烦透了。

比如说,看见史瑞克的家,他哈哈大笑,谁会住在这儿啊,哈哈哈!史瑞克肚子里白它一眼,我!哦,那-那个大石头很好看,看看,多好的石头啊!它见到史瑞克就说,我没有朋友,嘿,你也没有朋友,我们可以作朋友,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到很尴尬的沉默时分,嗯,就像现在?

我好喜欢这部动画片,买了DVD是给孩子看的,结果是我看得更起劲。菲欧娜公主。她被锁在高塔里,等待着英俊高大英勇的王子来解救她于水火之中,童话故事,这个迪斯尼最会了,但是梦工厂是不来抄袭的,他们是来推翻一切的。

首先,故事里一切都不是表面表现出来的那样。美丽的公主有她的秘密,英勇的绿色巨人救美另有目的,故事里可能的骑士是一个小人,真的,一个小小的小人。喷火巨龙是一个善心的大恐龙,姜饼人抗拒酷刑,魔镜害怕被砸碎,匹诺曹撒谎时长鼻子是有正当用途的,罗宾汉是一个没用的路贼,美人可以一脚把他踹飞(嗯,回头找找这个飞踹的剧照去)。公主对着两只小鸟高歌,越唱越走调,小鸟唱到爆炸,公主就不客气地把它的鸟蛋给煎了荷包蛋......我毫不知耻地哈哈大笑,在每一个地方。

最后的结果也出人意表,全篇妙趣横生,没有什么低潮或不出色的主配角,而驴子就更是令人喷饭的第二。胆小怕事,啰嗦繁琐,好面子又没用的驴子,面部表情那个丰富,一笑两排大白牙,还真有点三多的意思呢。

正好,我们在讨论这个驴人驴事的问题。

我驴。我肯定驴。这个不是理想主义不理想主义的问题,是明知山有虎,我没看见就不信的驴。等看到了,我再跑,可能还能碰上个武松呢的侥幸心理。

回头会不会后悔不知道,没有老虎,我就驴到底,谁说也不信,任谁来也不改。比如说,开车。我是几百里路前准备好右拐,我上右边那条线,慢慢开,老公是最后一分钟再换线,每回我都知道,多少年了,他不改,我也不改。他继续最后一分钟换,我坚持在后座啰嗦,这不是驴这是什么?等我回头想到其他的例子,我再举。

目前,我就露出我的大牙(不那么白啊),傻傻地笑,跟这头驴一样。心里想,我还真像,可能叫做物以类聚,自己都没明白为什么这么喜欢史瑞克和驴,现在知道了......


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致我一生爱过的每一个女人-张无忌

张无忌倒不是滥情,只是他真心喜欢他遇见的每一个女人,几乎是每一个女人。

周芷若是他遇见的第一个女子。舟中一见,五百年修得,大概五百年中还是修炼不够,今生还要再坐一次再来一遍互相的纠葛。就算离开,也是心动得无以自己。

殷离是第二个。被咬了一口后,她是不是产生了什么幻觉无从知道,但是,她的性格古怪,行事偏激,如此这般的,也算有金庸的逻辑。或者就是要凑个四美图,比三美好看点?

朱九真算张无忌的初恋。有一首歌是怎么唱来的?《First Cut is the Deepest》初恋最伤人?张无忌啊张无忌,怎么办啊。不过福大命大,全身而退,而且塞翁失马,一跃而在天下武功排行榜上蹭蹭地往上撺。

忘掉武青婴了,她只有作丫环的命,并不是无忌歧视她。有朱九真在,武小姐可惜了。她的可提性是她是武家兄弟的后代,可能有郭靖黄蓉的血缘,但是金庸很清醒这些败家子三代之后的表现,处理得比苍白美女好,同时也很让人郁闷,咋那么喜欢小龙女呀?

殷离再次出现是蛛儿的形象,完全是另一个人,这个是我喜欢的殷离,霸道强横,但是外冷内热,张无忌动了救美之心,勇敢地求婚招拒,怎么就不接受教训呢?不 过他只是一时冲动,所以两方面都没有痛苦和损失。求婚,招拒,年轻人分手这么痛快,也不伤感情,还作朋友,倒是值得大家借鉴。

糟糕,忘了杨不悔了。呵呵,杨小姐,书中唯一美丽年轻而又受张无忌大恩却无心报答的女子,我为你鼓掌!不过,殷梨亭?那个男人中的弱者?你是强人,有乃母风范。(纪晓芙不幸和《围城》里的方鸿渐的初恋唐晓芙被我弄混了,常常彼此乱想。)倒是杨逍,才是人中龙凤,对比殷六侠,纪女侠的选择很简单,只是她为什么不干脆跟了杨左使就走是我不明白的道理。金庸小说里不明白的事还多着呢,一时也跟表叔一样数不清。

跟着上了明教重地后的张无忌,马上遇到了装成丑样的小昭。男人心爱的小昭,明眸皓齿,语笑嫣然的小昭。不过终其和张无忌相处的日子,小昭对张无忌比张无忌对小昭那是好得太多,因为下来的日子,张无忌很快就陷入赵敏的重重包围之中,形式上心灵上灵魂上被包围而不挣扎,小昭能做的只能是暗中叹气。可是金庸残酷到连叹气的小昭都不给我们看到,我们看到的是永远温柔自甘下风的小昭,不怪男人不爱呢。但是女人们要记住了,这么甘于牺牲的结果一般是被男人最容易地进一 步牺牲。你不是善于牺牲吗,那么发挥你的长处是对你最大的重用和爱恋。我会永远想念你,啊啊啊......啊呸!

这就是敢做敢为的好处。赵敏什么时候也没有让过步,除非在她的计划筹谋中,有战略意义的让步。但那个今天让一步,是为了明天进十步,和东野撤出城市进入农 村最后再包围城市的步伐一样的有战略眼光。将门虎女敏敏特木尔,铁木真的后代,她就要得到她要得到的,目标明确,手段厉害,不由张无忌不服。不服也得服!

可是她遇上了她今生最大的对手,而且她还犯了轻敌的错误。周芷若的意义有两重,一个是提醒我们女人,扬长避短的重要,有优点一定要发挥出来,不然就浪费 了;一个是吹捧男人,看看,你们多么重要,这么多美女为你竞折腰。查大侠意淫得多么的骄傲,男人们看得多么的自豪。一个倾国倾城的郡主,一个月下高士的派长,为一个犹豫忧郁的张无忌打起来了!

张无忌还不错,我很喜欢他的犹豫和忧郁,忧郁没有到过分,犹豫可以被名士主宰,他没有自我主要是无私而不是自大,很可爱,但是没到这个地步哈!赵敏就被他呵呵痒挠挠脚就一片芳心尽归流水,从此父兄为路人,家国为铺垫,比玉娇龙如何?差了十万八千里还加一个孙师兄的跟头。

可是,张无忌比较可信,这种人生活中有。当然没有张教主的武功,没有张教主的关系,更没有张无忌的艳福。他很知足,得到任何一个他都很满意,不需要金庸画蛇添足来解释什么他只娶一妻的决定。哪一个都比他更值得,所以他真心诚意地用他的后半生,低调地生活着,画着敏敏的眉毛,紧记着他一生爱过的每一个女人

胡侃小龙女

小龙女是很多人最讨厌的金庸女主人公,也是很多人最喜欢的女主人公。不一定能清晰划清界线,但是感觉派就是看她不爽。不对不对,一般生活上实际的妈妈们都不能接受她,而清纯少女可能比较能喜欢她,这是我目前的不完全统计。这个数据不能随时提供出来以供抽查的,看过算数。

小龙女的介绍,已经被网上讲得很清楚了,我来画蛇添足是想感慨一番我的瞎白话,胡侃嘛。

小龙女我就没有看出好来,但是不好呢,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直到有一天发现了吴霭仪的《金庸小说的女子》。她有这么一段评论,我记不太清,只是个大 概,她说,小龙女的心态在她和黄蓉对镜梳妆时她说的话表达得最好。小龙女当时说,我就想跟过儿过,又没有打扰世人,为什么世人老来打绕我们?黄蓉的回答我 不记得了。但我记得她的犹豫,和之后向小龙女缓缓地说出她的情爱观,女人未嫁时,心里就只有一个男人,等有了孩子,那份感情不下于对情人的爱。

如果看《射雕》我被黄蓉的活泼聪明美丽向上有了一些感动话,到这里简直是死心塌地是黄蓉的死党了。而吴霭仪的评也让我对她的好感直线上升。她把小龙 女贬了一通,小龙女既然出来走江湖,就不要有这种车前灯直射聚光里的小鹿一样的心态(deer in the headlight)。而有这种心态的女人,在外经常是受伤害的被动者,而且她们的受伤害常常陷周围人于不仁不义之中,哪怕天大的好人。我非常赞同。

黄蓉郭靖一生坦荡,黄蓉也许不是那么天地无私,但是他们江湖公认的大侠,碰见小龙女,他们就一遍又一遍地出错犯过。不仅他们自己出,他们的儿女更是前仆后继地不仁不义,倒了血霉一般。好像他们对别人没有这么过吧?

为什么会这样很耐人寻味,小龙女的确是倒霉透顶的一个人物,没有一个金庸女主角遇到她那么多的倒霉事,不得不让喜爱她这个角色的人为之一掬同情的热泪。而让我们这些抱怀疑观望态度的旁观者,心存更多的疑问。

可是还不能太过怀疑,否则会心虚地觉得别人会不会认为我没有同情心,或者妒忌这位绝世不出的美人?连同类人的命运都不肯给以同情,无怪男人看女人莫名其妙,美人看我们平常普通女人真是没有同情只有妒忌。

冤枉啊!

小龙女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虚构也有虚构得真或者假的不同,小龙女是一个虚构得让我们不太肯相信的人物。她在古墓中生长,受教于为了斗气而不肯低头的 一位女中豪杰。偏偏这位女中豪杰心胸狭窄,行事偏激(这个词可以用在好多金庸创作的女人身上),养这么一个徒弟,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可能是象养一只可爱的 小猫小狗那样吧,不致寂寞无聊。至于小龙女的来龙去脉就无可考证,她的性格形成而发展非常地令人怀疑。

她和杨过的感情是我在金庸小说中最不能理解的情感。小说的过程非常奇怪,杨过误入古墓和离开,之后的再来再离开都是在非常奇特的状况下发生的,逻辑 性很混乱。一个人能不能在古墓中自给是很让人怀疑的,还能身体健康,还能武功绝世?《倚天》最后在少室山降服周芷若的面色苍白的美女,当然是杨龙的后代, 可是我一点都不在意。这么去传世,活的算是怎么一回事呢,是世外桃园的潇洒还是远离尘世的畏缩?两样我都不喜欢。

人活着,就得接受有人爱有人憎的事实。但是得坦然面对,夜里面对自己和良心时,知道自己良知何在。在郭靖为国捐躯,乔锋饮剑自刎的对比下,杨过是那 么地渺然,连带着他那位毫无风尘的美丽夫人,毫无思想地来无影去无痕,当他们都没有入世之心对待世人时,我们为什么要为他们的命运一掬同情泪?杨过的独臂 大侠的名头,只不过是没有了爱人时的一个业余爱好,等他得到了他的终身所求,也就欣欣而去,略无牵挂。

我们能牵挂他么?能喜欢小龙女么?好像做不到。

Friday, October 3, 2008

看士兵的幽默感

我非常喜欢喜剧,而且,有没有幽默感有时成了我评论一部作品的标尺。

前两天聊这个吵架的事,其实在生活中,吵架的机会不多,但是和人争论的时候常有。和老公吵架到了僵局,有两招可以解决问题,一是哭,一是逗乐。和外人就不能哭,不仅不能哭,眼泪都不能有。所能用的,就是用幽默感把自己从掎角旮垃里解救出来。调侃自己,打打趣, 一般能够转换气氛,解决难题。生活上行得通的,艺术上不见得一样成功。

在艺术创造上,喜剧并不受重视。拿奥斯卡来说,喜剧演员得一个提名,就算是很了不得的成就,拿奖是几乎不可能的。所以成名的喜剧演员,要是有机会,一定会想办法转型成为严肃的戏剧演员。有成功的,这时再去演喜剧,才有举重若轻的意味。在严肃的片子中,恰如其分地幽默,会增加戏剧效果和感染力。

士兵不是喜剧,但是时时处处的有生活幽默的影子。从第一集开始,就在沉重的故事中自然地融合了喜剧的风采。靠了两个好演员,百顺和老成把望子成龙的最低层的父亲的期望和伤感表现得很有张力。我是看着说不出的欣赏和敬佩。 在五班,更是每一个人都散发着天生的幽默,对自己和自己的处境无奈却不肯变通的赖皮。到七连后,又是老白,天生的自我调侃和对人生的接受,给我们带来一阵又一阵的笑 声。在老A培训时,吴哲,更具有自我调侃的幽默,很快把自己和普通一兵的距离拉近了。

我最欣赏的是电视剧里的三多通过老审核后,一个屁股墩出溜到地上的那一场戏。大出我意外。把我笑到半死。等我把老公钩上后,专门从厨房跑出来看他对这场戏的反应。不错,他也哈哈大笑。但我还是觉得不够。书上没有这一段,我也到目前为止,没有找到任何记录这段戏是康导的神来之笔呢,或是249的精心策划?

不是兰小龙没有幽默感,相反,他的小说有了很多的喜剧的基础。老马的内心语言已经有了很多的无奈和幽默,他和三多的反差在书上读来已是妙趣横生,电视里掌握得很得体。老白的被狙击的,也是书中的翻版,只是配上老白的喜剧的脸,让我们和小宁和六一一起笑翻在地。而高成离开七连后,六一来探三多,书中这段话, 没有演,也不好演,"愤怒看着沉默,,沉默看着愤怒,沉默和愤怒好像都受了内伤。"看了我心里动了一动,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不知道在哪儿看过似的似曾相识。电视里选择了不同的表达,也很好,但没有这句话的精炼和内涵的幽默,更多失落和怅惘。

可是我很想知道,三多这一摔是哪儿来的。

因为,实在喜剧得太得体了。三多的无意思,很符合我们初到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惴惴不安,你面对的人严阵以待, 没有一点缓解气氛的意图,你自己对前途无可揣测无可把握的悬在半空的失重感觉。但对观众这却是毫无悬念,拍到这儿,平平收场,匆匆了事,马上峰回路转,轻 易创造了一个小高潮,也随意地带出袁朗的幽默感。

袁朗很有幽默感。站在这儿,面对不多的部下,恩威俱在,没有点宽容心不行,没有点幽默感不对。

有幽默感的人首先要有对人的基本尊重心,没有尊重的调侃是居高临下嘲弄。再者要有对形势局势的了解,对人性的掌握和对手的反应正确估计。想要对方乐就让对方喜笑颜开,想要对方暴跳如雷就能让对方火冒三丈,那这人也算是人精了。

而剧中除了几个天生或后来的幽默者,好几个角色都是用幽默感来表现出他们的从青涩到成熟转变。六一的“你这头,...成猪头啦”的笑话,马上被真心喜欢他的三多抓住了。三多根本就没理他其他的碴,马上找到“你是我朋友”的感觉。而三多从家乡返回老A时,一句“没有名额”了的真真假假,立刻消散了关心他的朋 友们的疑虑和关心又不想他在意的尴尬。

和成熟的人打交道是很轻松容易的一件事。这就是剧中班长和队长所面对的差别,三多在七连是从孩子到自立的成年人,在老A是从自立到自信的成熟人。幽默感的从无到有,见证了三多的成长。

Monday, September 29, 2008

关于老人言

相信大家都听过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话。我是从小和奶奶长大的,听了一耳朵的老人言,可以给大家讲好久。

比如说这个大脚趾和二脚趾的婚姻论。如果你的大脚趾长过二脚趾,你就有作家庭一把手的可能;反之,就可能生几个孩子,地位相应下降几格。话说呢,你的大脚趾长过二脚趾,你老公的二脚趾长过大脚趾,恭喜恭喜,你俩正好,符合脚趾婚姻论。如果两人都是大脚趾长过二脚趾呢?这个这个, 我奶奶没有教,你们自己先打一打看看。

不过这个理论不一定总有效,请大家不要看见自己大脚拇指比较的长就趾高气扬,因为我们家的例子就可以眼前参考。我的大脚拇指,嘿嘿,长过二脚趾,老公还真是二脚趾长过大脚趾。不过,某人受教育多年,绝对不肯用脚趾来思考决定家中的重要的地位问题。于是,我们吵了很多年,看看前面的吵架篇就知道这脚趾理论的不可靠性。

可是,奶奶的老人言还是对我有很深的影响。

老人中年守寡,一个人拉扯大五个孩子,从未读过书,从未做过工,当然不会教我论语春秋。但她性格坚强,待人待己极严,我性格受她的影响远超过任何人。这不,我现在还念念不忘她的言论。

她还是老思想,随时观察这孙女的可嫁性。比如说,穿上紧点的鞋子,那么大脚,谁会娶你?系上腰带,那么粗的腰,没人要!这么懒,好吃懒做,怎么嫁? 边说边伺候着小祖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么些年以后,早已经嫁了的我,也不好吃也不懒做,但还是脚大腰粗,想想老人家说的是出嫁前的事吧。

看完长相看吃样,下面就是行为举止的观察。比如说,吃饭打洞,做事无用。吓得我!如今别说吃饭打洞,添饭也在锅里弄平了再出来。

看了吃相看手相,手指有缝会漏钱。啊,这个呢,我这全身上下全长了肉,越是不该长的地方越长,这手指头缝楞是不生一星肉!一个缝小时候多大,现在还是那么大!只能在购物的时候安慰自己,命中注定花的钱,省是省不来的。当初嫁给某人前,看他一双劳动人民的粗手,厚厚实实的密不透风,我还心中暗喜,我会花,有人省也行啊!不料,这个理论是可以扩展的,原来某人手上无缝,大脚趾和二脚趾那么重要的地位之争的战略要道上,有一个巨大的洞!这个钱漏下去连声音都没有!所以,嫁之前,最好不怀好心地约人去游泳或去沙滩,脱鞋看看能不能及时堵住这个花钱漏风的缝。

别看我下里巴人,尽是什么家长里短的津津乐道。朋友有说过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她就把老公那碗吃得香甜无比。我比不上那么的境界,只记得,男 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所以我也是很有道理似的吧。到目前为止总结一下,好像没嫁错。不过,不到盖棺 定论,谁敢说个确定的话?

奶奶讲的话,也不是完全可信。比如说,大家把两手凑近点看看,不对,有老花的,拿远点瞧瞧,十指指纹是什么形状。如果是包住了的圈圈,就是箩,尾巴散开了的,是簸箕。有歌谣的,我只能记得前两句和后两句,还不红脸地说,自己有photographic memory 。一箩穷二箩富......九箩十箩开当铺。哼哼,我到如今,还不知道这当铺的门朝哪个方向开。不过,不到最后,我还不打算放弃我的梦想。

Thursday, September 25, 2008

吵架的目的

吵架,非我欲也。达到目的,才是我的理想。

结婚马上就是十九年了,和某人相识也超过了二十年。 大吵不断,小吵频繁,不多不少,没法计算,只是老了才频率减低了。不是某人认识提高,而是两个磨合得大致知道对方会放什么厥词,转身不理了。还有就是不再进行人身攻击。嗯,等我想想,还是有的,不过用了很好的幽默掩盖起来,接受方也比较幽默地大方地接受了。

人身攻击这一招,初结婚的时候用得多。很简单,从恋爱降温到柴米油盐,大家都有了很大的冲击,觉得以前怎么没有看清对方的真面目,从一个爱的极端,年少气盛地飞跑到另一个恨的边缘,多多少少有点受骗上当后的委屈。殊不知,越如此,越容易有更多的上当的感觉。

那个时候,还没有被北美的商业系统养成轻易退货的习惯,东西买了,就得认,还得好好哄着过,慢慢培养感情,谁叫咱运气不好,挑了个次等品呢?后来才发现原来这是天经地义的必经之路,不过那是后话的后话了。当时此情此景,哪里是我等天之骄子能忍受的?偏偏我还不是琼瑶的崇拜者,觉得自己很有入世的心态,没有被她老人家的世界观腐蚀到成天娇滴滴的拧得出粉色胭脂水来,那么人生路应该是我这能干人物能控制的了的。吵架?为什么他不能听我的正确观点?

先是大吵,双手叉腰,声音洪亮,理直气壮。嘿嘿,学文的,还伶牙利齿,你一句没完,我有十句等着,把个某人气得。但是,人家,说话不快,思路跟不上,就有一招狠的,坚持己见,不为所动。到末了,是我过嘴巴瘾,他得大胜利。

我们是读过书的酸知识分子。书读了,就得用,活学活用做不到,总结提高还是被老师们灌了很多,脑子不发热的时候可以边做饭边考虑一下为什么自己的策略不工作。我在家庭关系里嘴巴很硬,心里非常谦逊,总想是不是我错了,这是妈的优良传统啊,不敢专美。想了就会让步,然后,期望对方也让一步。偏偏某人是丐棒高手,打沟随棍上,不想想是被人谦让的结果,还以为是他人格的魅力,赶上来教训我。那我就不干了,我不干了,新一轮的斗争又开始了......

等到孩子来了,大家都突然没有了工夫。我记得有一天,抱着新出生的老大,突然看到某人的脸,我大吃一惊,喂,你的脸怎么这么大了?反正我们的吵架有了全新的内容,该不该洗澡,怎么洗,什么时候辅食,加什么,等等等等,大家还有商有量,孩子一生病,我们就开始为怎么照顾怎么吃药,如何如何地吵,吵得很无聊,现在我都不记得吵些啥,只记得吵架斗嘴的影子和孩子长大的一天天。

为了孩子为了家,慢慢地不为小事吵到天昏地暗,也接受人生就是柴米油盐了,雄心壮志被世事磨得没了棱角了。但是还是孩子睡觉以后经常吵个不休,斗嘴在孩子面前更是互不相让,具体就不多来烦扰大家的视听了。但是为不同的交友方法吵,那个哈,是不让步的。有着好(四声)朋友的习惯,经常要和朋友煲电话粥,为朋友拐了弯去做些事,以前还要多,现在已经是少而又少的了,某人还有看不惯的时候,又要吵。但是,我也在提高不是吗?看了卡耐基的书,不知别人是如何感想,我呢?原来挺简单的道理,就是没有实践得真知而不会用啊。吵架是要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否则没事干,咱们吵架玩啊?

首先得承认对方,嗯,你这话有些道理-心里怎么想先放一边,马上对方气势就消了一半。然后表示你在听他说话,点头摇头,嘴里哼几声,等他说完了,问问他,我可以说话了吧?然后不给他插嘴的机会,一口气,一二三四五,讲完你的观点,再问他怎么想。有时也不问, 反正事多,挑一件做,不理某人了。这么做,要求最高的是要保持心态平衡,声音平稳,不急不许,他一提高声调,马上攻击。头脑清醒,比较容易达到说话的目的。当时叫任何人认错,都是不可能的情。但是让他事后跟别人说话时,重复你提出的观点,好像可以做到。而且这时一定不要沾功领赏,把功劳都往某人头上堆,下回他就更驾轻就熟地重复你的话,虽然和你吵嘴的时候,那是不可能的事实。

到了这个地步,如果大家要我谢幕鞠躬,我一定非常沮丧地告诉大家,革命尚未成功,还需努力。为啥?因为,到了开车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经验抛到九霄云外,而将人身攻击的下三流武器拿出来,每一回,都是两败俱伤,全车一派狼藉。

我们两个打得最狠的两次,都是在车上发生的。

一次是在本地。在红绿灯前等着左拐,左拐灯在我们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就没有了,直行绿灯亮了,某人还是急着左拐,一拐才看见有行人过马路。于是,我们的车就在路中央,前后不得,对面得车直开过来,把我急得要死,拼命的数落他,又指责他不该往前闯,又批评他的判断,他同样的不认错。嘿嘿,某人很谦和,但是在车里是另一个人,自大得不得了,不许批评,只听表扬,每年的例行吃吃超速停车罚单,我都当破财消灾来平常 心。听到我激烈的言辞,他不停地反攻,结果两人互不相让,越说越火,越说越火,到家时,就差点开全武行,大打出手。以后接受教训,坐后座,眼不见,心为静。

但是,还是几年后,又开闹了一次。

这次是长途旅行,和几家朋友一起到温哥华岛上度假。几辆车出门,丢这个,拉那个很正常,但是总是期望能赶在一起吧。这天我们从旅店出来,准备到港口里钓螃蟹。出了路口,就被车流打乱了阵形,看不到后面的车。我们车上,除了我们夫妇孩子们,还有另外两家三个孩子。我叫某人停下来等,他不以为意,说,没关系,自己走好了。我据理力争,觉得,既然朋友一起出门,互相等等吧。他没所谓,干脆把车开去加油站加油。我的火呼呼的上来,劈头盖脸地不高兴都在脸上声音里表达出来。至于具体说了啥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某人比我火还大,一个小朋友试图说,我的妈妈呢,被某人狠狠地叫,闭嘴!这是某人最失态的一次表现,从来他都是谦恭温和,而他太太是恶狠狠的形象。我更火,两人收不住,他大叫着你给我滚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把车停下,我就走。

他真把车停在路边,我拎起我的背包,跳下车,就望回走,心里估算着大概顶多四十五分钟,我就能走回旅馆。哼,我怕什么!他加速开走,我回头朝反方向迈步就走。不多会,我们一起的另一家朋友正好看见路边大步流星的我,跳下车来,把我拖上车,朝前追去。等到了地方,看见某人正准备往回开来找我,两人看看,都忍俊不禁,气早飞到九霄云外了。小猪还是很小的猪,赶紧跑来抱住我,弄得我很伤感。老大告诉我,弟弟哭着要找妈妈,爸爸叫他不许哭,弟弟一路悄悄哭着来的,我听得眼泪都快下来了。从此,我还真改了很多。某人晚上等孩子入睡后问我,叫你滚,你就真滚啊?我回答他,你以为我怕你?这个世界上,谁离了谁过不了呢。但是心里知道,孩子,还是嘴硬吧,我不可能的。

但是,目的好像也就是为了孩子有一个安全幸福的家。我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有着不同的背景,为着两个孩子,走到...不对,这话不对,我们走到一起来才有的孩子,讲反了。算了,不算这笔糊涂账,我的目的能达到,吵了这么多年是不是就很值得了呢?可能还要二十年才能知道吧。

Wednesday, September 3, 2008

理发店里看八卦

周末在理发店等着修理头发时,无聊可又不可以那么故作姿态地读报看正经书,于是低级趣味的我看八卦看得津津有味。直到看到张五常的文章。张五常好像是个大名人吧?等我发表谬论以后去google他一下,现在先容我一吐为快。

他的文章是针对新劳工法的。可以看得出,他做过生意开过厂,有经济的底子,在大陆多年又在美国多年,对几方面的了解颇深。一篇文章洋洋撒撒地意见加专家评论,挺长。两个观点,我不敢苟同。

第一,张作者说道,中国地少人多,资源不丰厚,那么西方的奢侈政策如最低工资,劳工福利是不可行的。奢侈!我倒想问问,地少人多,所以中国劳工就比西方低一等了?哪里的人都是人,一样要得到尊重和平等,难道在中国开厂就是天经地义地剥削有理吗?

第二,张的本人经验是,作老板者,要赚钱,一定要尊重重用劳工,一定会给出合理的工资和福利。但是,被劳工法限制,不能赚到利润,那么离开中国南下越南是势在必行了。他还提出了他的对策,件工制,我看不太清楚,但能明白这是现行有效的方法,即有保证利润,又能在新劳工法下生存。

我学《资本论》的时候,大概张前辈已经是浸润多年资本者了。见识短浅的我,只知道万事不离其衷的利润最大化。给以任何资本家投资机会,都是要赚取利润,而且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争取加大给自己多收利润的机会,期待资方自发自愿地限制利益,和自身利益向矛盾,可能性有,不高。那么以国家名义来保障工人的最低福利,是正确而且必须的。中国作世界加工厂带来的利益现在很大程度上被作加工厂带来的污染和社会问题所困扰,国家施于引导仿佛是当务之急,哪里有让猫们限定自己抓老鼠的数量这一说?资本者限于自身利益,行为短期化,利润最大化,优缺点都已表现到极致了,还要继续前行,真是不智之举。我因此对张五常的看法有了偏见,再看什么恐怕要戴有色眼镜了。

好了,牢骚发完,去google了。

Friday, June 13, 2008

歪批《天龙八部》

《天 龙八部》的几个主角多是身世不明。自乔锋以下,段誉、虚竹,或出身皇族或落草平民,都是在身世模糊中渡过大半部书。有劳段皇爷,几个女主角身世也是含糊不清。好在时人对英雄出身劳心些,美人儿不娶来做正室是可以不计背景的。反正扳起指头数一数,看官可以告诉我谁身世分明?哦,忘了幕容复,他倒是父母分明, 可是一出场也是个孤儿。

大概金庸的本意是期望以父母行为来臆测子女的未来(一笑)。我们可以看到虚竹略无自信,生活没有目标,不剃光了头上少室山被人责打痛骂一番不知生存之要意,出神入化的武功略不相干。
只有在 生来他唯一认同的世界中才能感到安全放心。段誉生存环境最好,但又同时最烦琐。父母镇日争锋,母亲动则弃家出走,父亲轻易翻墙摘杏,没给他的爱情观造成损害已是大属幸运。但他一样缺乏入世观,言行举止与外界格格不入,属于不入流的角色。乔锋自以为有家有父有母,所以一生虽贫苦而不失自尊,热血奔腾,英雄气 盛。但这种论调一经戳破,英雄一时三刻便忿嫉成仇,冲动万分,失却理智,放弃冷静,让肾上激素作主宰。

从现代教育心理学基础上,还可以分析一下其他几个人物父母的经历遭遇对他们行为举止的影响。王语嫣,言语乏味,眼光三流,和她缺乏慈父明教,母亲又一味地蛮横无理不无关联。木婉清行事出人 意表,钟灵不谙世事,和两位举止奇怪,心性大受刺激的母亲绝对是一脉相承。阿朱阿紫虽一温柔一怪癖,但生性都有母亲刁钻古怪的根源。只不过阿朱得到情人接受之后,自我约束,以情人之意为自己根本,不再拥有自我,自然讨好大众。而阿紫确实一方面无法
约,另一方面不得情人的包容,自然一味地放任自流,我为大了。

但从事业上讲,乔锋可谓几起几落,尊则为丐棒之主,荣则异国封王,荣华富贵几曾入眼?作他的父母比较骄傲,儿子的成就一眼望之,令人心安神定。年轻时可以和同辈们说,你们孩子于今武功几成?锋儿不行,降龙十八掌才学了十五掌!言语之间,可以得意之情溢于 眉梢,不差于今日父母看儿女弹琴通级。大了可以说,唉呀,这不,丐棒公司嫌他出身不好,背景不硬,他就干脆出国自己挣一份事业去了。今天也只是做到一个大王而已!至于婚配,只能叹,为了事业,只知道事业。现在的年轻人啊!

段誉的父母大概言语上吃亏些。好在身家富贵,金玉满堂,儿子专偏一门追女也无大碍。单等他身心成熟,回到父母基业上守门户即可。彼时父母也无力争风吃醋,一样可以白头到老,安心地交事业于儿子手中。与同辈说起来多提自己当年勇,而轻言儿女年青时的放任。

虚竹的父母在聚会时多会避开谈论子女的成就,或做出对儿女信任放手的气度不凡,或扮成痛心疾首的划清界线。待公主娶回家以后尽可以多联络亲友,细述儿子成长过程。以往的无奈都可以推于成长的痛苦,眼前的成就无疑是自己信任的成效的见证。

说到底只是讲笑罢了。故事的起伏迭荡,情节曲折,不由我们假设他们悲剧父母的反应。而金庸的商人精明出色在于故事完成时总有一线光明乐观,不至令读者陷入无以自拔的悲剧深渊,任其破绽百出却不忍释卷,时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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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八部》故事中有好几个大的破绽。(所有虚幻的现代神话都不出其类)

其一。段誉的出身。

他 非母亲的红杏出墙而不能完成完满婚姻,而刀白凤的行为实在出奇的过分而无可理喻。若以人之常情来看,她既已经以对段延庆的献身而报复了段正淳的不忠,就不至于仍能如此这般气势汹汹地吃醋,不依不饶,一看见丈夫情人的影子便一跳八丈高,好似她心中略无愧疚。何况她深明自己在某种意义背叛了丈夫对她的信任,以 自己的私生子冒充正宗继承人,以后理直气壮地承继丈夫的江山社稷,还这么气壮山河地要求丈夫的耿耿衷心,比现代女性更具强横的背叛。 不过我是想破头也想不出来,她怎么认出段延庆就是大恶人就是那个她献身的叫花子的?不过不如此金庸无法自圆其说,而令另一个主角陷于悲剧的深渊。其实从全书的发展来看,段誉的悲剧似乎无可避免,没有作者生花妙笔力挽狂澜,那是天经地义的一定。

其二.乔锋的婚姻生活。

完全可以理解乔锋的愧疚和负罪感。 (谁叫你是悲剧英雄呢?)但问一句很出格的话,乔锋阿朱死后他不仅精神自约,生活也是一片洁白,天使一般?郭靖或可以,他不通人情;杨过似乎成,他过于极端;张无忌做不到,他太过理解他人而委屈自己。乔锋呢?乔锋是英雄中的英雄,豪爽潇洒,不拘小节,尤其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娶妻极其紧要, 纳婢蓄妾无关大局。他位居南院大王而如此,实在令人侧目。他和阿紫的纠葛实在是一个大缺憾,令这个人物多少有些戏剧人生的单层面,不够丰厚扎实。

其三.虚竹的整个存在。

虚竹的存在实际上很有疑问,太奇突而难被认同。短短半年(也许更长一点?),他从少林寺地位最卑下的僧人到妙解棋局,被授功力,强设掌门,偷窥万仙会,奇 夺童姥,故事一环扣一环,再下去再被授神功,助斗李秋水,一跃为灵鹫宫主,统帅各部女将,三十六洞七十二岛主,重归少林,力斗鸠摩智,身世揭谜,西夏招 亲......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都是奇之又奇,缺一环而不能成立的奇迹。而他就像中了头彩再中头彩再中头彩,中到令人目瞪口呆,瞠目结舌。他自己都没有 了新奇感,观众只好不去理会这一段神乎其神的神话故事。


故事发展的铺陈是金庸小说中最有特色的。既然有了多于一个的主人公,那就要层层展开,却又不能情节铺得太广
线头引得太多故事发展太乱,于是金庸用非常中国文化的《水浒》方式,从一个人的故事顺延到下一个人物的出现。不等下一个主角的出现,他的背景已经铺垫的有足够的悬念,引起读者的强烈好奇心。尤其乔锋的 出场,似乎不经意,但是却强雄无比,先逼上来比酒,斗轻攻内力,然后大度地放下好胜心结交段誉。那一分豪迈,那一种英雄,一下子就把故事从旖丽瑰奇的西南转到雄浑壮阔的北方。

看段誉开篇故事时,可以忘却民族,国家,战争和豪杰,仿佛儿女情怀和外界交接,虽有火花但仍然可以进退自如,人还能有掌握自身命运的幻觉。等乔锋出场,武林的血腥,江湖的无情,就逼上人面,无可逃避,所以之后的无奈是等待发生的必然。

乔锋的故事转到萧锋深居南院大王宫中,中心舞台就让给了阿紫和铁丑,这实在是全书中转承最弱的一节。而虚竹的出现就是对好几个线头的匆忙结尾。这里有无量洞神仙姐姐的出身,丁春秋的背景以及似乎无意提及的灵鹫宫的神秘机关,到此时故事庞杂,隐线明道繁多,为了另出新意,段誉以及好容易露出真面目的慕容复都被逼到后台跑龙套,使刀用剑地制造噪音。段誉的纠缠在于为以后少室山苦斗时的乔锋提供强有力的盟友,方便地和虚竹结盟。为了让段誉不离缥缈峰,王语嫣便走不得,那么进而推之就是慕容复很无聊地展现内心世界死缠到底。奇怪的是,此前我们都未曾见识过这位与乔锋齐名的青年英雄,在暗处他似乎很有成效,给自己立了一个天下一二的名头。一露脸他的地位就直线下降,为人处事的精华,一揭开神秘的面纱便荡然无存,可惜可惜!

我们可以接受邪不压正的主题。丁春秋必败,可是败在外人手中不会有损死光散尽的逍遥派的面子,有没有那份神奇的武功武林都运转如常,印证这世界缺了谁都一 样照常运行的道理。苏星河及弟子们可有可无,不大有人关心他们师出何门,薛神医完全可以路边捡到一本神奇医书而成圣手(那个谁谁谁不就是这么武功第一的?)。丁春秋师徒不出头一样可以引出读者暇思绵绵(当然就无从看到神妙的马屁功夫表演了,我得想想......),影射到无崖子是不需要无崖子跳出来舞弄一番手脚的,可惜了好一个神仙体态。总 之,少室山上萧大侠联手段誉就可以胜出,虚竹可有可无,西夏公主的冰窟俪影也可以不必浪费大家功夫,童姥和李秋水的争风吃醋更可以由他人道出好了,那段 “是她”,,“哈哈,不是她”弄得好多人鸡皮疙瘩一地,都想,快点快点,解决了我们往下看,别再起来交代后事了吧?不过虚竹可以存在一解少林掌门和天下第二恶人的纠缠,最后离奇地完结萧远山苦心孤颐的艰辛报仇的故事。至于为什么萧远山苦等三十几年,才在江湖突变的时机加重重重疑云地出现,除了用来解释金庸为故事情节更加精彩吸引人而使用的手腕别无其他答案。

相信大家都会疑虑武林的公道,明了江湖的弱肉强食,既算乔锋有天大的冤枉,他若不是天下武功第一,他的报仇计划一定是出师未捷,什么故事都没有的看了。故 事固然是紧凑精彩,令读者热血沸腾而有引刀一快的兴奋,但过了高潮后也只能把本书列为现代神话,期待主人公有最强武功和最佳道德意识的自我控制能力的组 合,只能是小说家的空想。


Wednesday, June 4, 2008

关于琼瑶和三毛的困惑

琼瑶的一生倒是非常的光辉。若是父母没有能教好子女,最后得到这样的结果,应该还是很欣慰的吧。反叛可是并不叛经离道,顶多写写小说发泄一下,没有任何物质性的伤害。虽然走了弯道,但是最后是皆大欢喜的团圆。三毛的父母应该更压抑一些。反叛加一段时间的叛经离道,羽翼略硬便远走高飞,到后来还要白发送黑发人,不胜唏嘘。作父母的,孰优孰劣,立见高低。

所以当某人以琼瑶和三毛为对证来教育我说,生活应该是平淡中活出精彩,而不是虚幻中得到满足(我给他提高了,他哪能说得这么文,就大致那个意思而已),我气到火冒三丈,但回头一想,某人真是糊涂到极点,忍不住又好笑。

照他的不完全理解,这琼瑶是害人的祸端。漫天不着边际地编这白马王子白雪公主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故事,怎么不是平淡家庭生活的毒药?而三毛生活简朴而意趣盎然,浪漫得单纯,哪里不是女人们的典范?

某人啊,你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呢?

读书不好没有办法,父母劳心劳力之后,也只能由儿女海阔天空任纵横,这两位得某人青睐的女性,偏偏都不是学而仕则优的传统人物。我还真的非常快地看过琼瑶的啥血淋淋的自传,对她大学教授父母的心态非常快地作了一点不深的揣测,也非常快地为她不能维持第一段婚姻的痛苦而有了一点对她小说不能有的同情,等看到她和皇冠老板平先生的故事出场,我就不知道是笑还是哭好了。怎么看怎么像她的小说场景,能把日子活到和自己小说人物一样,是个人物,管它是编的还是真的,编得跟真的一样。她的小说和她自己一样,追求这个真爱,追求这个真爱上的婚姻,然后还非常真诚地认为,人世间既有灵魂伴侣,更有灵魂伴侣此生不弃不离的婚姻。为这种执着的信念,我既心服,也多多少少有些对之嗤之以鼻。

人还活不活啦?柴米油盐开门七件事,她老人家一件也不用管,天上陷饼纷纷落,脖子都不用扭一下。人生的悲哀,很多时候是有真爱可是不能拿真爱当饭吃,当钱使,为了低贱的生活小事,两个人世界里能有的爱情也会被磨得没有楞角,不得不低头的故事我们周围天天上演。琼瑶一面躲在繁华的家居里,不用为生活愁苦,一面鼓励着大家不去想生活的艰辛,就是死命地找到真爱,找到了世界上的一切困难都迎刃而解。切!谁信?

而三毛同学就是生活的另类了。她才是真心地实践她的真性情。一定要追求她心中的真爱,得不到不惜以生而殉。书上的撒哈拉是活色生香,但是真实生活中至情至性反而不能安于室。这样的人做太太才是对有无实力的男人的考验。

可是看到这,好像我和某人的观点挺对路的嘛?不对。琼瑶除了书上嘴上真爱真爱的,并不身体力行,三毛可是说到一定做到。当初荷西去撒哈拉还不是满足她的愿望?过几年不新鲜了,扯呼走人的一定又是她。平常的世俗观点不太能约束她的行为,所以这么些被世俗条条框框限制住的人才看她的无拘无束无比的艳羡。而琼瑶?老天爷呀,她哪件事是越雷池一步的?

某人快好好看看,是不是要改改你的定义?

生活不能全部是柴米油盐,有思想才能有升华,才能把平凡活出风采。但是风采没有一定的定规,
思想也是不能有桎梏的,无论是平淡中活出精彩,是虚幻中得到满足 都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矛盾?有包容有欣赏才能有长远。

Music of Game of Thrones - Light of the Seven (Live)

Light of Seven 《七星之光》是《权力的游戏》第六季第十集(最后一集)的音乐。 电视剧一开篇,就是这段柔美动人的旋律, 钢琴演奏家技巧地表达出七星之神(故事里的宗教)的圣洁, 以及信奉者的虔诚的纯净。逐渐音乐过渡, 慢慢显示出神和宗教和人的因素的影响。 因为维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