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2, 2010

落在巴黎街头的白兰花

离开巴黎之前的两天开始略有一点紧张,回家时倒计时,可还有很多很多地方没有去。没有去的很多地方时只能放弃了,因为不可能有时间,那,也放心了。放不下心的是那些抬脚就能到的地方。

可是能去的,就要挤出条件去。比如凡尔塞,那是一定要去的。我们留在最后一天去。之前,把许多应该看到的地方零零散散地看了一遍, 比如到蒙马特高地,顺着小街往顶上走,一路各式小店和民居和游客纷纷拥拥,但又不是那么拥挤,一直到巴黎最高点圣心大教堂。灿烂阳光下的雪白的教堂边悠然向市中心眺望,然后悠然地顺着阶梯,一层层慢慢向下,直到繁华大路上,坐两站地铁到红磨坊的门前看看。非常的普通的样子,在街这边匆匆地合影一张,又往下一个景点走去……

早起到荣军院去看一圈,荣军院是军事博物馆,从中古世纪的骑士盔甲到二次大战的实物,依历史顺序一层一层排开。孩子们很喜欢看这个,之后到荣军院的后面看此行必不可少的拿破仑墓。说来还是后悔在伦敦没有机会自己到处看……卢浮宫又去慢慢地细看一遍,进去出来上上下下地看了几遍,在门口的星巴克坐下喝咖啡,在楼上小食处买点心吃,晚上应该去凯旋门。可是老公和我意见不统一,我是坚持先去看凯旋门,再来慢慢找一家店慢慢吃,老公总是比较会享受,当然要吃了再去凯旋门。我们离蓬比度中心很近,好几家推荐美食都在附近。这家是新疆美食烤羊肉串的,我们多久没吃过这个了?我鼓着嘴,羊肉串也可以等,某人不肯等,两个儿子各占一方,我不想吵架,鼓鼓嘴。还是找餐馆去了。


这家店名是忘了,但是店面还记得。离市政府中心不远,周围我们来去过几遍,很小的门脸,倒是有位置,坐下点餐,我还是心里悬着,但脸色不是那么难看。来都来了,还生气做什么?某人看了很开心,所以等我打发在店里转圈卖白兰花的印巴人走时,他犹豫了一分钟,跳起来把人叫回来,给你买串花吧。我心里有点矛盾,这么一串花,在家里路边老太太卖,也就几块钱,这个一串,要五个欧元!(大概是四十五十元吧)。某人笑,别小气,我买好吧,送给你!我马上心软,连他下一句话都没让我生气。他一摸钱包,哎呀没零钱了,你给钱吧?

我把一串白兰花挂在胸前,吃着巴黎羊肉串,满意地结账。出门上地铁到凯旋门已经夜黑,正好误了最后一班上塔的机会,就差半个钟头。凯旋门看了一圈雕塑和建筑细节,又回到马路的这头,在环绕凯旋门的车行线外看着凯旋门的夜景,沿着香榭丽舍大道悠悠地走去。等到了地铁往住地去时,才意识到,我的白兰花不见了。

下一天的行程是白天去凡尔塞,非常非常的美丽的去处,下回再去,还是要买这个博物馆卡,门口不用排队,但是一定要租自行车在里面逛,走路很健康,但是太耽误时间了,结果安东瓦内特的花园整个一大片都没有可能去了。回巴黎后去了奥利宫现代艺术展览馆,隔河对岸就是卢浮宫,中间是塞纳河,自然是去了塞纳河河上游。之后是排队等着上埃菲尔铁塔,等了足足两三个钟头才上塔,塔上遥遥看见以凯旋门为中心的巴黎之光,可惜我们没有机会去了。

Tuesday, June 15, 2010

英国国王的曲折家事(五)-天佑吾王

那天无意看到英格兰对战亚美利加的世界杯赛,突然就听到英国国歌《天佑吾王》, 亚美利加的经常听,不那么稀奇,《天佑吾王》正好是孩子毕业典礼上听过,赶去把歌词翻出来看看,嗯,很有意思。这是英文原词(常用版本)

God Save the Queen (standard version)


God save our gracious Queen,
Long live our noble Queen,
God save the Queen:
Send her victorious,
Happy and glorious,
Long to reign over us:
God save the Queen.
O Lord, our God, arise,
Scatter her enemies,
And make them fall.
Confound their politics,
Frustrate their knavish tricks,
On Thee our hopes we fix,
God save us all.
Thy choicest gifts in store,
On her be pleased to pour;
Long may she reign:
May she defend our laws,
And ever give us cause
To sing with heart and voice
God save the Queen
当然如果是男性君主,自然是God Saved the King了。
顺便找到网上翻译,一并附上:


第一部分
上帝保守吾王,
祝她万寿无疆,
天佑吾王!
常胜利,沐荣光;
孚民望,心欢畅;
治国家,王运长;
天佑吾王!
第二部分
扬神威,张天网,
保王室,歼敌人,
一鼓涤荡。
破阴谋,灭奸党,
把乱盟一扫光;
让我们齐仰望,
天佑吾王!
第三部分
愿上帝恩泽长,
选精品,倾宝囊,
万岁吾王!
愿她保护法律,
使民心齐归向,
一致衷心歌唱,
天佑吾王!


看了之后就是一个闷笑,不知道这个是谁的阿谀奉承的词汇,碰到国王和皇帝,词汇立马单纯地减低到“你是天神,我是泥土,愿你踏着我的后背,争取人间天上无上的荣誉”的由低向上的仰望。


其实,原文还真没有那么阿谀的恶心,第一段有的多一点,“愿我高尚而高贵的女王,万寿无疆,上帝保佑您战无不胜,荣耀千里,统治我们,天佑吾王。”


第二段就比较有趣,“愿上帝保佑,我们的敌人自动解散,倒地不起,政治混乱,无赖伎俩不能得逞,在您身上我们寄予希望,上帝保佑我们每一个人!”这个,可就不是那种低贱地仰望吾王,等着那高贵的一脚踢在屁股上的气度了;还有,不是国王或女王可以是“我们”请求的对象,上帝才是,上帝才能使敌人不战自败,不过,历史上的这样的记录还是太少太少了,上帝和中国人的原则一样,天助自助者,你不强我也没法子。而且,英国一路以来,和非基督教国家固然开战过,但是和基督教国家开战更是不少,这么祈祷,实在令上帝为难……


第三段,啊哈,这一段,可是很像合约上契约 了。“上帝您宝库里的珍宝,由他(她)选择,他的统治保护我们的法律(我们的,不是他她的),完成正当事业,那,我们就全身心地歌唱他(她),上帝保佑他,天佑吾王!”好像还真不太有那种无奈的希望、愿望和盼望?有的就是您老可得当心,你的事业不正当,不能保护我们的利益,我们会歌唱您?谢谢了!全篇唱完,能够全心全意不受争议的只有一个上帝,才是主宰一切的上苍。
这首歌到今天并没有发现谁是作词作曲者,可以确定的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使用是十八世纪的事了,在这之前的君权和民权的定论固然一直有冲突,但是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有最初的对君权的绝对权威感。英国臣民,在历史上一直有着一方面尊重甚至崇拜王权的精神,但另一方面,也有着挑战君权至上的任何当权者的历史。当然了,唱这歌的时候,一样是严肃认真和肃穆仰望,因为人的最终一切都要归于上帝,荣耀和富贵,都会归于尘土。这一思想,是贯穿于英国历史的主线。国王们在上帝和宗教面前,还是能有一定的谦卑的思想,在基督的面前能够低下高贵的头颅。越到近代,契约的对方-民权越强,相互制约,没有太多越界的时候。关于这个上帝国王和我们的话题,在英国历史上是最紧要的主线,会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在近代就更为明显。

可是在远古时代,上帝是被期望来救苦解难的救世主,包括国王在内,死亡只是通往天堂的捷径,为宗教和信仰献身时一种谦卑的责任。那个时代,人们完全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在灾难面前更要期待上帝的保佑。尤其在突然从天而降的维京海盗的出现时,英格兰在这些高大的北欧海盗面前是那么的无助,还好,这些海盗抢掠一空之后,秋天就会回到波罗的海边的丹麦挪威过冬。因为维京战船虽然是当时最先进的战舰,但是他们的战船和商船都是敞篷的,在冬天或者寒冷面前毫无防备,在风暴下一样没有防守之力,冻死和翻船的情况时有发生。可是,他们和在他们之前定居英格兰的盎格鲁·萨克森表兄弟一样,没有什么时间记载他们的掠地攻城的胜利过程,有的是他们被掠夺对象的心惊胆战的祈祷和血腥记录。

在后世的研究中,连维京人是海盗还是半农夫半海盗,时而农夫时而海盗的身份都无法定论,他们是北欧德意志民族一支,诺尔斯族人,在歌唱英雄北欧史诗和英格兰的反抗维京人的记载里,留下清晰的历史足迹。公元800年的一天,多切斯特的海关收税员迎接海边靠岸的船队,正要给他们讲解如何缴纳关税时,被维京海盗一斧子砍死,成为有历史记录的第一个受害的英格兰官员。海盗攻到北方,攻陷一座修道院,将里面珍宝洗劫一空,淹死老修道士,把年轻的修道士们掳走到市场上出卖为奴。从这时开始,维京开始了对英格兰一轮又一轮的攻击。

英格兰并不是他们唯一的受害者,九世纪维京人攻陷过巴黎、安特卫普、汉堡、塞维利亚、波尔多等欧洲成形城市,在英格兰,他们利用诺森布里亚王国内杠,击败诺森布里亚,将约克变成他们居留时的首府,很快维京人开始不再回斯堪的纳维亚过冬,而是据守英格兰,一步步地扩展他们的领地和法制控制土地。盎格鲁·萨克森的王国和信奉基督教国王们,在异教徒的冲击下纷纷被击破。869年,维京王子“没骨头”伊万率领维京军队打败东英格林国王军队,生擒国王埃德蒙。埃德蒙拒绝背弃基督教,被伊万酷刑致死。殉教的埃德蒙死后尊为圣,埋骨处于今在Bury St Edmund的教堂。(这所教堂在历史上经历了更著名的事件,即1214年,英国贵族在此开会,誓约强迫约翰三世签订人权大宪章。)

伊万“没骨头”这个名字非常令后人疑惑,因为所有的记录都表明他是一个英勇善战的武士,他是瑞典王之子,母亲据说是波兰第一个国王的公主。他在战场上英名显赫,为什么绰号“没骨头”,给很多学者多了很多研究的余地。有说他可能是“脆骨症”患者,因而得名,但反对这种说法的学者觉得无法解释中世纪挥舞长剑长矛冷兵器武士的形象,但是纯粹解释他是四肢极端灵活又似乎完全不能说得通。不过,没有人能够在他的血腥统治上有任何异议。历史详尽记载的是英格林国王的悲惨结局,那些名不见经传的普通盎格鲁·萨克森平民,命运不可能比他们国王更好。伊万死于870年左右,死因不见任何历史记录。但这时,英格兰只有一个威塞克斯王国存在成为他们一统英格兰的阻碍。他的继任者是Guthrum哥斯拉姆,他继续丹麦统治的扩展,攻占伦敦及默西亚王国,开始全面攻击剩下的威塞克斯王国。

威塞克斯国王于871年去世,继位者为他的弟弟阿尔弗雷德。这里,我们要遇见真正的第一个英格兰国王,虽然第一个自称英格兰国王的是他的祖父,伊伯特王,可是他才是真正被后世承认的第一个盎格鲁·萨克森国王,阿尔弗雷德王。

待续……

Thursday, June 10, 2010

占座高谈

大学时上晚自习,虽然不是经常那么繁忙,但鉴于同寝室的同学都去晚自习,你一个人在寝室里做啥?听老鼠偷饼干的声音?免了,我们也去凑热闹。于是自然而然地把紧俏商品推倒热销产品,一时间一位难求。我们要求也高一点,比如说,离寝室楼远一点的教学楼肯定有位置,但我们不去那么远,万一下雨打雷怎么办?淋个落汤鸡,那多没形象啊?其实我们没有那么注重形象,只是春夏秋冬都有这个能不能去洗澡堂的问题,人家老天爷也不是专门给你配专线,专等女生澡堂开门的那天才下雨吧?我们时代的问题,自动折叠伞都比书包要大那么一点,长那么一点,而且一定是你不带的那天,突然一抬头,满教室的紧张和激动,哗啦啦啦一声下雨了,无奈何,只能望天摇头喽。

嗯,不能去远。那,也不能太近。门前那一栋楼,最老最旧,这回回家一看,铲平了,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的高见,觉得就在行政大楼边上,一定要好看一点吧?好看对我们天天经过的人,是视而不见的,但是那栋老楼,光线凄凉,教室设计呢,不是太小,就是太大。小的上小课,二十个人挤得它爆炸,太小;大的教室呢,在顶楼,从这边到那边,就一个。一个就一个呗,座位是这么设计的,两边呢,一边有那么四个五个位置,中间呢,是一长长长串的位置,两边位置被人占了,你就进进出出都要麻烦两边的人才能出入,那你怎么办?望而却步。经常抬眼看看诺大的教室,两头重,中间空,好像美国龙卷风侵袭地带,从海岸登陆,一路直上,略无阻拦,老师一定要眼睛斜视,看了这边看那边,就是不能看中间。

对了,我忘了说,假如一个大教室里,有一对,只要一对情人,大家就都不要活了。他们经常是蛐蛐哝哝,声音小到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又大到足够让满教室的人听见他们在不停地说不停地说不停地说。说到人神共忿,天怒人怨,可人家照样亲亲热热,不受外界白眼干扰。大自然永远那么奇妙,只要是不正当的物种和正当的物种抢夺生存空间时,一般都是适者生存,不正当物种生命力之强盛,那个啊,就不用我来多说,反正,最后一个一个飘出去的,肯定不是好好读书,恨不能把耳朵堵起来的好学生们。所以,你要是去晚了,还能有一个很不错的教室有位置等着你,多数时候,你得半途而废,因为情人们散步归来,你就等着作不适者被淘汰吧。

慢慢地,会有一些规律,找个不远不近的位置的教学楼,不大不小的教室,最好不要和同班成绩最好最用功的那个在一起,在一起经常也是折磨,当她告诉你她把笔记看几遍了之后的惊心动魄,是会让你晚上做噩梦的!教室里有几个看去还熟但不太熟的人,太熟了,很可能在出去散散心的时候,就天南海北聊到晚自习结束了事。其实,除了那天生勤奋的学生,大多数人(我这么认为的),多半是占个座,约着到校园里散步一圈两圈,哎呀呀,总算明白我们那时为什么苗条了,天天吃完饭就散步,能不苗条?反正校园很大,可以逛的地方很多,愿意走远一点,可以走到湖边,看水上运动队练习划艇,杨柳倒垂,绿荫遍地,湖水连天……校园里一样是,绿树成荫,绿檐高翘,草丛深深,不留神就看见一对对恋人激情万分地拥吻路边石凳上。我们于是就很清纯地红着脸跑开,继续八卦人生(我这个八卦源远流长啊)。然后黄灯昏昏而上时,踏着疲惫的步伐回到很早就占好的位子,混一混时间,看看图书馆借来的书,看看手表,看好时间,收拾书包,回寝室去了。

半心半意地过一个晚上,回到寝室,也是一个无形的竞争。不要第一个回去,也不要最后一个回去。第一个回去免不了还有点心慌慌的好像欺骗了谁回来似的,如果寝室里已经有人,那,不客气,一起开聊;没有,就盼望下一个回寝室的同学。反正床是固定的,书桌是固定的,板凳是固定的,脸盆是固定的,不需要竞争的世界,回去赶上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回寝室才是光荣。可是最后一个回来,而且是一个人回,那你一定是全体人员伺候询问的对象,反正打趣胡闹一番是免不了的了。

最紧张的无疑是考试之前。大家这时选择自习室就不是那么挑肥捡瘦,那是拿到碗里都是菜了,匆匆忙忙把考试的书啊笔记啊一遍又一遍地看,善记笔记的人这时一定是最受欢迎的,大家都要和她对一对笔记,以壮自己的胆子,教室里连情人都不出声的时候,只能是这个时候。晚上教室关门,回来寝室,大家继续刻苦,免了夜谈会的例行公事,只有蚊帐里哗哗的翻书声,等熄灯才睡觉。这时,有人还可以钻进洗手间去继续勤奋,大约都是那些平日很不肯下功夫的,临时到厕所抱佛脚,也顾不得气味,有佛脚抠抠痒也行啊……

这个时候占座可是大行其事的热闹,有的干脆下了课,等最后一节课结束就开始占座,然后再去吃饭。把书包丢在那儿吧,太不放心,人在吧,会有管理工赶人,不留下印迹吧,谁认你的帐?最好是留下一排书几个笔记本等等,沙发或者发沙是没有的,地板也没有占的,带书桌的板凳很多,于是等大批人马回来时,很多战略要地已经失守。很多人大叫不公,于是就出了谣言,管理工会没收书本笔记,于是占座的全部都是马列著作、政经教材……不过,的确出现过,一大把书本和笔记在讲台上高高摞着,主人们可以自己来领,位子么,我PG底下坐热了,看你来赶我还是拉我?

Wednesday, June 9, 2010

英国国王的曲折家事(四)-宗教的征服

英国历史,推至欧洲以及世界历史的变迁和宗教的关联非常之紧密,从公元五世纪起,英国历史和基督教在英国的发展就是不可或分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存在。其人说黑暗的中世纪对欧洲人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也许是,但是想象一下生活在那个年代,生命无比脆弱,任何疾病都有可能结束一生,与自然和部落间的冲突更是可以保证的结束生命的捷径,可是对比生擒后做奴隶的命运可能还要更好一点。

基督教在罗马—不列颠省份时代就已经零星存在,但是鉴于基督教还在受迫害的状况下,还处于地下活动,关于他们传教和宗教流传的记录几乎没有任何幸存下来。但是有一个苏格兰人派特利克教士的生平可以反映那时基督教的存在。派特利克大约生死年代是公元381至460年(有说420和440年),目前记载最确切的就是他死于三月十七日,还有两封确认出自他手笔的拉丁文信件。他是英格兰一个小镇官员之子,十六岁时被爱尔兰人掳走为奴,六年后逃亡出来。他是虔诚教徒,在被迫为奴期间不停祷告,回到家乡后进一步坚定信仰,在成为教士后,回去爱尔兰去感化俘虏他为奴的异教徒。他死后,被爱尔兰教会认定为保护圣人,圣派特利克(St. Patrick),他的忌日也是每年被全世界爱尔兰后裔庆贺的圣派特利克日。

可是,在英格兰历史上最明确的宗教影响,还是来自罗马。罗马,不再拥有强大的军事武器罗马军团,但是仍然保持着世界中心的地位,因为是天主教庭和教皇所在地。公元590年,教皇格里高利一世即位,他出身于罗马富裕家庭,后来献身宗教,分散家财,救济世人。据传说,在他还是修道院长的时候,有一次在奴隶市场看见一批待售的英格兰奴隶,他了解到他们是诺森布里亚王国里来的Angle(盎格鲁)人,便说,是盎格鲁人,不是天使(Angel)。因此,在他成为教皇后,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让盎格鲁人成为天使一员。

那时的人并不认为他们是早期教堂和基督教活动的一部分,他们的生活中有着强烈的紧迫感,要在基督回到人间之前,解救世人,指引他们的天堂之路。公元597年,格里高利教皇的特使,奥古斯汀和传教团,来到肯特国王的境内。他们选择肯特王国是有道理的,肯特王Ethelbert娶了一位法兰西公主伯莎,她是一个虔信的基督徒,随嫁而来的有她从巴黎带来的教士。肯特王自己是异教徒,但是允许伯莎在肯特的首都(坎特伯雷)继续她的信仰。当使团来到肯特时,他在户外接见奥古斯汀和他的随行人员,他不肯就放弃他自己和祖先信奉多少代的信仰,但是鉴于使团来自远方,信仰坚诚,可以允许奥古斯汀在坎特伯雷的一个小教堂里传教。

肯特王Ethelbert是历史记载里第一个受洗的英格兰国王,但是后世对他是否在奥古斯汀到来之后受洗有所争论。因为这一时代的历史记录主要的来源,一个是英国第一个历史家-倍德(Bede),另一个是罗马教廷的通信来往。目前对肯特王的受洗没有确切时间和记录,对他的生卒年份,他统治时间,他和伯莎结婚的年代,都是没有定论。有定论的就是他允许奥古斯汀在坎特伯雷建造英格兰第一间天主教堂,捐赠钱财和土地给教堂,这一传统保持至今,坎特伯雷到今天仍然是英国宗教中心。

可是,奥古斯汀和他带来的罗马使团肯定不是第一个在英格兰传教的教士,更不是唯一的。圣派特里克的传人在爱尔兰已经建立了很强大的基督教基础。两个不同的教派有很多的区分,最大的其实在于他们的发型。为了发型,当然,更为了复活节的纪念和庆祝,双方于公元664年在维特比修道院(Whitby Abby)举行了一场宗教辩论会。



维特比修道院在诺森布里亚王国里,国王奥斯威(King Oswy)娶了肯特国王的公主Eanfled(伊安弗雷),肯特公主随嫁而来的修道士是随从罗马教廷的记录,用罗马儒勒律计算基督上十字架受刑及复活的日子,而爱尔兰的教士,用的犹太人的计算方法。耶稣被犹太人送上十字架时是犹太教的逾越节,每年用犹太人的月历来计算。无论如何,两个节日在英格兰无法统一,在诺森布里亚王国国王的辩论会上,双方为自己的方式进行辩护,进而攻击对方的传统。还有一个提在日程上的,就是双方的发型。

爱尔兰修士们沉浸在凯尔特人的德鲁伊(Druid)文化中,发型是前面剃光,后面是长长的油腻腻的头发从头顶到腰后;而继承奥古斯汀传承的修道士们,和罗马的流行保持一致,那就是把头顶剃光,四周留下一圈头发,以示基督上十字架时戴的荆棘王冠。一时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最后,还是奥斯威国王做出最后决定。

奥斯威的决定是听从圣彼得的教诲。罗马教廷的传统是根据圣彼得的传承而来,而圣彼得因为将基督教引入罗马,被基督夸赞,而交给与他天堂之门的钥匙。奥斯威决定,在他死去到天堂时,不愿意被圣彼得拒之门外,于是发型和复活节的日子,就这样在英格兰确定下来,同时,更重要的是,确定罗马教廷和英格兰的联系,和罗马教廷对英格兰教堂的绝对权威。虽然由于维京人的攻击,英格兰的宗教有反复的时期,但是,宗教从此一直是英格兰历史中一条明确的主线,从后世的君主立宪、国会治国等一系列政权的变化,都和宗教的变迁有着紧密的联系。

Tuesday, June 8, 2010

防人之心

吃晚饭的时候,一个朋友匆匆打电话来,她千不好意思万不好意思地道歉,但是有件事要问我,所以就打电话来询问。

他们买了一部新车,就把旧车放在网上出售,要价六千二,有人网上给了价,六千就成交了。但怪怪的,买主即不来试车也不现身,就寄了张支票给她,而且支票是九千八百九。她是实诚人,拿到支票就给对方发邮件,你寄多了。对方赶紧说,哦,我秘书搞错了,这样吧,等你拿到钱,再把多余的还给我吧。她把支票拿到银行,银行说至少要hold(字面意思是保留,实际上是扣留)十天左右才能给钱她,她可以去开票行去确认,确认要收费十五元。她拿着支票回家,左想不对右想不妥,于是给我电话,问我意见。

我一听马上激动地大叫, 那是骗你的,骗子!

最近出了好多这类的骗案。几年前就有了,比如一个客户出租房子,月租一千五百,保证金一千五百,有房客从东部打电话或者电邮过来订好房子,然后寄一张支票或者汇票,额数一定超过三千元,比方五千块。之后你去存钱后,他再来道歉说寄错了,寄多了,现在缺钱,能不能麻烦房主把余额电汇给他。电汇之后,可能还进一步说,计划改变,不能成行,能不能全额退款,假如太麻烦,可以扣下五百元作为麻烦费用。等你把钱汇出去后,这边银行会通知你,你存入银行的支票汇票是假造的,你一边收不到钱,另一边掏腰包给了骗子。这个买车的,怎么看怎么像骗子。

我们在电话上讨论许久应该怎么做,我劝她明天到开票银行问问,也许他们能当场看出这是不是假票,如果不是,开票行也许能确认,确认后,你就可以拿到钱,不确认,你也不必去存钱了,肯定是假的。但是,她说,那人是骗子,我可不跟他打交道了。我说,最大可能是骗子,但是你没有给他任何你的个人信息,你不会有损失,把支票寄回去就算了。她说,那他纠缠我把他支票弄丢了怎么办?嗯,我倒没想过,反正我也不赞成再和他打交道下去。哎 ,你有没有扫描器,扫描一下支票给我看看?她没有,但是她马上说,我用相机拍一个给你送过来吧。

一会儿我就收到她的邮件,打开一看,支票是一家律师行的支票,看去很正规,支票号码,付账人收账人姓名,数码,日期,公司地址,银行地址清晰,下面的代码条码也很正式。我边和她说话,边试着在网上找这一家在多伦多的分行地址。地址输进那家银行的网站,还真有这一家分行,地址很对,但是,我一下就看出不对了,这家分行的号码不合。所有银行支票下方都是全国各大银行统一的流通代码,每一家银行有自己的银行号码,分行号码,之后是开户银行户头号码,这张支票上的分行的地址和网站上显示的一样,但是分行代码是错的。

毫无疑问,这是那种流行的骗案的另一种翻版。可是,客户和我朋友跟我们不同,不是天天卖车租房,不是天天上银行,一个不留心就会上当。我猜呢,这个人很快就要提出让我朋友把他寄的多余额度汇给他,等他拿到拿钱,就是无本生意做成了。防人之心,还真是不能不常常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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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买卖车我还是推荐朋友干脆卖给车行。买车时车行会收回你的车,当然,他们是商家要赚钱,所以会比市价略低,但是少很多麻烦。因为我还有一个朋友,很有精神地自己直接卖车。这里私人买卖车,多是在网上报纸上等广告,买主上门来验车。一般是上门来把你的车开出去试试车,把自己的车留给你以示诚意。这个朋友的第一个可能买主上门后,把自己车留下,开了他要卖的面包车,就是一去不复返了。他左等不到,右等不来,下午就报了警。警察来了,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车主留下的车,是被偷的,他的车自然是被偷了。最可怕的是,这人很可能是一个被追辑的潜逃谋杀案嫌疑犯!得了,从此,只要我有朋友要卖车,问我,我都是用这个故事把他们都吓得不自己卖车了。这下好,又多了一个例子。

Sunday, June 6, 2010

英国国王的曲折家事(三)-空白的盎格鲁·萨克森

凯撒对征服英伦的记录以及塔西陀的罗马人的记录,不一定是最符合历史史实的记录。历史从来是文人手中笔下的玩偶,在古代更是统治者的独享的权力,那时候的人受教育的极少,而受教育的人多数是统治者的成员。流传下来的历史角度和视角,自然有待后人的品评。可是没有记录是比有偏见的记录更可怕的事实,历史一片空白,留下的只能是任何人的猜测。

塔西佗(Tacitus)的岳父Agricola阿格雷克拉是罗马将军,在布狄卡反叛时期在不列颠,公元七十三年,被任命为不列颠的总督。没有记录明确显示塔西佗有没有去过英国,但是,他的岳父在不列颠的长期统治无疑给了他第一手资料,因而他的布狄卡及后来的不列颠的记录被后世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历史记录。据记载,罗马和当地部落的关系,经过反叛镇压和报复的血腥后,渐渐平息下来。富贵人家开始接受罗马的生活方式,拉丁语也慢慢被当地人接受。这之后,很多罗马帝国的产品,青豆peas,包心菜cabbage,芜菁turnips,防风parsnips青菜,苹果樱桃李子胡桃等果子,以及大丽花玫瑰罂粟花和各式家畜被引进英伦。而且罗马人的城市生活方式,civitas(摩登英文文明,civilization的词源),因为罗马的城市之间的石子路而逐渐进入英伦生活。

但是,不列颠的罗马统治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文明茶会。罗马军团的战士开始适应英国的寒冷气候,可是北部永远有不可征服的野蛮人(现代的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迫使罗马军团每一天都在不停的训练和战斗,以对抗北部的武士。罗马人叫他们“外人”Barbari,现代引申到barbarian野蛮人,就比当初有了更多的蔑视和仇视的隐意。在战斗之余,罗马人在哈德良大帝时代,在如今的英国中部修建了一条二十三英里长,三米厚五米高的“哈德良长城”,试图阻挡北部武士的侵袭。一百年后,英伦的罗马驻军又面临着北部德意志民族盎格鲁和萨克森部落的海盗。公元285年始,罗马又开始了在面对德国的海边建立城堡抗拒盎格鲁萨克森人。

可是防守是防不住挡不住的诱惑的。不仅仅不列颠受到这些外人的侵袭,这些外人也正往罗马帝国的中心迁徙,威胁罗马帝国的稳定,在公元五世纪时,终于迫使罗马撤回所有的军团,420年对不列颠的保护请求,只能奉劝他们好自为之。

离开罗马帝国之后的一个多世纪里,不列颠的历史是一片空白。盎格鲁和萨克森两个德意志部落,在没有了罗马的防守之后的不列颠定居下来。他们来了,他们看了,他们居住下来。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盎格鲁萨克森的征服有任何大规模的种族清洗灭绝记录,但是,除了幸存下来的德意志的民谣里歌唱他们勇敢的故事,没有任何记录他们是如何在这块土地上成为主人的。在这一段时间内,他们建立了很多王国, Essex, Sussex和Wessex伊塞克斯,索赛克斯和威塞克斯,就是东萨克森、南萨克森和西萨克森王国,还有Mercia默西亚王国和East Anglia东英格林王国、Northumbria诺森布里亚王国。其中的东英格林王国是盎格鲁部落而来,据倍德(Bede)记载,盎格鲁部落全部离开德意志领地来到不列颠。他们的王国的名字,最后成为这块土地的正式名称—英格兰。

所有盎格鲁萨克森的故事的空白,并没有阻挡文人的想象,有很多中世纪的传说流传至今。最著名的无疑是二十世纪牛津大学的教授,盎格鲁萨克森专家,就利用这一段空白,编写出的黑色中世纪的Saga史诗《指环王》(《魔戒》)。黑魔王的统治,精灵王国的存在,和各式各样的王国在中土、西方、东方以及海外的世界的存在,纷繁复杂的江湖,原来是从盎格鲁萨克森这一段流于混沌的历史而来。不过,这一时代给英国历史留下的传说,还是以阿瑟王的传说为主。

到今天为止,阿瑟王的存在是否历史史实,还是学者专家的热烈争辩的焦点。因为这一个人物第一次在任何留存下来的历史文献中出现,是在九世纪威尔士诗人的史诗里,距离阿瑟王可能生存的年代已经是几百年之后的事了。等到法国诗人的诗歌出现时,添加了兰斯洛特、圆桌骑士及其他的故事细节,如魔法师莫琳和王后及加拉罕和圣杯故事,就是在那之后又三百年了。2004年时好莱坞拍过一部《阿瑟王》,以我对中世纪传说的兴趣,自然要去凑热闹,但是看了非常的不满意。这部影片以大多数历史学家接受的观点,即阿瑟王是罗马-不列颠时代的将军-王族,统一英伦,对抗盎格鲁萨克森入侵的背景为题材,将圆桌骑士的背景均给予罗马军团雇佣军人的身份。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罗马统治后期,宣布不仅仅是罗马公民为公民,而是为罗马帝国服役的自由人为公民。不列颠有军人加入罗马军团转战南北,各地也有罗马军人来到不列颠。可是,拍摄电影应该选择要么干脆遵循传说,把故事重新介绍给观众,或者像《特洛伊》那样,重写史实。不过,和《特洛伊》一样,《阿瑟王》选择的题材和故事背景和人物描述,都落于与《特洛伊》同样的不痛不痒的中间,没有感染观众的矛盾冲突,结果也就是带给观众又一部二流电影,被人遗忘。江山不幸文人幸,文人还要有水平。能够如同彼得·杰克逊那样把《魔戒》的魔幻用人的因素带给观众的感官视觉效果的冲击,在人的挣扎中,突出时代和人性的美好,才能够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我们如今依靠的,还是史诗里流传的阿瑟王和他的英勇事迹和人生,而不能期待某个电影电视的重复。

中世纪是黑暗的世纪,黑暗是从记录下的肮脏战乱和暴力给人的失望的历史里吐露出来,但是,如果没有记录,是否是更让人不能接受的事实呢?

英国国王的曲折家事(二)-最早的英国女王

如果问到最早的英国女王,毫无疑问很多人都会自动想到伊丽萨白一世。其实,历史上第一位目光锐利,以胜利的身份出现的女王是罗马时代的布狄卡女王。

不列颠被罗马统治的历史,不是以凯撒征服开始的,而是不列颠在凯撒笔下第一次出现后九十年后的事。公元43年,罗马军团四万人突破不列颠部落的抵抗,通过肯特郡直到泰晤士河边,罗马皇帝克劳狄乌斯跟进罗马军团,在现代的科尔切斯特举行了一次令当地土著大开眼界的胜利游行。游行最让土著惊异的无疑是屋大维的族孙,罗马皇帝克劳狄乌斯带来的大象。大象在罗马聚居地游行而过时的情景,以我的猜测,大概与《王者归来》里面的大象及象奴在荒土上走过时同样的引人震惊和讶异,以及不得不产生的让对手低头臣服的景象相差不远。克劳狄乌斯宣布科尔切斯特为罗马最新省份的首都,将周围土地分封给罗马将士,修路造房。克劳狄乌斯不久即赶回罗马,这里到底是远离权力中心的荒原,从罗马到不列颠,大约有五千多英里的路程,而这五千多英里的路程,都是罗马的领地,也是让阴谋者觊觎的目标。克劳狄乌斯一生经历过很多的阴谋背叛,他自己即位也是阴谋暗杀后的无意结果,而他传位给罗马最有名的暴君,他的继子,尼禄。克劳狄乌斯在罗马著名历史学家塔西陀笔下名声不好,也是以血腥猜忌统治的著名的罗马皇帝之一,而且他可能出生即患有小儿麻痹症,说话发音不对,走路一脚拖在地上。但是他对待英伦的部落首领表现出相当地外交家手腕,称他们为国王(king),而自己,理所当然是这些王们的皇帝。

在罗马皇帝制下的国王们,要接受罗马的法制管束。当Iceni(埃西尼)部落首领Prasutagus普拉萨塔格斯公元60年去世时,将他资财和王国一半交给罗马皇帝,另一半由他遗孀布狄卡托管,期望到他们的女儿成年再行接受王位。因为埃西尼是罗马的盟国,罗马允许普拉萨塔格斯在世时为盟国之王,但是他死后王国为罗马属地。与不列颠的传统法制不同,罗马帝国不承认女性继承权,因而认定他的遗嘱以及他太太Boudica布狄卡的统制不合法,在他死后收归他的领地没收贵族土地,烧杀抢掠一番,并且据塔西陀记载,公众吊打布狄卡,强奸她的两个女儿。在罗马总督北上进攻威尔士地区的反罗马势力时,布狄卡率领埃西尼及附近部落起兵反抗罗马政权,在科尔切斯特击败驻军罗马第九军团,焚烧全城,杀死所有罗马居民;进而进攻伦敦Lundinium(建成二十年左右的交易新城),放火屠城,二战前后考古学家发现在现代伦敦古城地下的公元60年时深厚的被烧毁的城市的灰烬;然后布狄卡占领并毁灭另一座罗马聚居地 Verulamium(现代的圣奥尔本斯St Albans)。根据罗马资料显示,三座城市总共被杀人口超过八万。

罗马军团很快积聚力量,总督汇集罗马第十六德意志军团大约一万士兵与布狄卡决战。布狄卡在战前,披散红色长发,身着战服,对她率领的人马宣告:她不是为了她失去的财富而战,而是为了她失去的自由,被鞭打的身体,被侮辱的女儿而战。男人如果愿意活着做奴隶,那是他们的选择,而她,一个女人愿意为自由战死!

虽然罗马军团人数占绝对下风(布狄卡连带妇女家属的大队人马超过二十万),但是训练有素的罗马士兵仍然占据战略优势。双方据后世分析,在现代西密德兰(West Midland)决战,布狄卡大败后,服毒自尽,她的女儿们也一同殉难。战役中,罗马人战死约四百人,而布狄卡一方死亡总数高达八万。后世一直不能确定她埋身之处,有一个传说是她的埋骨处是在伦敦国王十字站(King's Cross Station)的第十站台,这也是传说中哈利·波特的魔术火车离开麻瓜世界第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地方。

关于布狄卡的生平和事迹,在中世纪失落一千多年,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塔西陀的记载才被再发现,布狄卡这一古代英国女王的形象才再一次出现在英国历史中。因为布狄卡和维多利亚(Victoria)名字都是“胜利”的意思,她的名字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更被女王尊崇,因而近代有许多关于她事迹的戏剧和作品。

Tuesday, June 1, 2010

英国国王的曲折家事(一)

英国历史上的国王很多,但是第一个开始被历史称作Rex Anglorum (King of the English)的大概要从威塞克斯王朝的埃格伯特(King Egbert)算起,那是真正的盎格鲁·萨克森的血统的王族,他称王时期是公元829年至839年。

可是,在那之前的世纪里,英国,或者英伦三岛,或者布列塔利亚,并不是人类生活的空白。既然有人生存,自然有人的痕迹,自然有人的痕迹,自然有人的历史。不过,相比较东方国度的热闹,这里实在是荒蛮的地界。荒蛮到什么地步呢,到第一次目前能发现的有日期确切的历史记录,来自英伦三岛第一个征服者-凯撒的笔下。凯撒肯定不是第一个来自罗马帝国的观光者,也不是第一个来英伦后写游记的作者。这个荣耀归于一个古希腊文人旅行家,大约公元前325年,Pytheas(派斯西尔斯)作为一个旅行者,来到现在的英国。

全球转暖并不是一个全新的现象,最后的冰河世纪结束之后,英伦和大陆之间的陆地关联化雪后积水淹没而去,而爱尔兰也因为冰雪融化而成为独立的岛屿。这块土地的居住者的语言是凯尔特语(Celtic),和拉丁语是远亲,但是分享着同样的根源,因此大约可以以人种学来判断,他们是低地高卢人(现代法国)是近亲。从英吉利海峡最狭窄的海面划船过去定居的。从海面上看去,最引人注目的是多佛尔附近高耸的白色悬崖峭壁,面对着大海,这块土地也因此得名为,Albion阿尔宾,事实上,Albion和阿尔卑斯Alps几乎是从同一词缘而来,而且意思相同,白色。现在英文还称呼缺乏色素的病态白化病为Albiono。

(这是多佛尔海边的白岩,Albion因此得名)

到Pytheas旅行到英伦时,这里是欧洲地中海地区锡矿的出产地和出口地,Pytheas跟着商人的路线,丈量他的行程,记录下很多后世能够证明他到此一游的事实,最不可推翻的,就是对巨石阵(Stonehedge)的记载。他的原著已不存世,流传至今的是后世作者的转载和摘录。但是,他对当地土著的描述给予了这块土地第一个正式名称-布列塔利亚。他描述土著是涂面涂身的人物,原文可能是Pretania or *Pritannia(painted people),拉丁文衍生为Britannia, 之后的沿用,而成为Great Britain大不列颠。

等罗马取代希腊成为地中海的军事文化强国,罗马历史学家记载,这个岛屿值得征服(pretium victoriae-well worth conquering),于是有盖伊斯·尤里乌斯·凯撒Gaius Julius Ceasser对不列颠的侵袭。凯撒是历史强人之强人,不仅仅在于征服世界,还在于他详细记录他的行程,换句话说,他改变历史的同时,还记录他改变历史的历程。公元前55年8月26日,凯撒率领罗马军团,在前一晚从法国渡海,军团乘坐80条战船,在这一日的攻上英国海岸的沙滩。凯撒在征服高卢(法国)时,怀疑高卢人反抗者一直有着他们的亲戚和邻居英国人的帮助,于是渡海征服了不列颠的凯尔特人。

罗马军团在高峰期时,是一路摧枯拉朽毫无阻挡,可是当凯撒征服不列颠的消息传回罗马,元老院宣布从未有过的二十日欢庆活动。但是,英国之所以独特,就在于它有独特的防守,大海。凯撒征服不列颠二十天后,因为海上风暴摧毁了他的船队,不得不撤回大陆。第二年的七月,凯撒吸取前一次渡海作战的经验,建造的是吃水浅的战船,这一次干脆直上泰晤士河对岸,打败凯尔特部族首领,以暴力得到他们的忠诚和臣服,可是这一年的冬天,罗马军团再次在海上风暴之后退回欧洲大陆。

凯撒这个人物对西方文化历史的影响极其深远,现在我们生活中仍然经常与他的身影对面。现代的日历是以儒略历为基础建立的,七月(July)即是他的出生月,英文July也是从他的名字Julius引申而成。他的名字Ceasser是后世罗马凯撒的名称由来,而俄国沙皇Czar和德国帝王Kaiser就是Ceasser的变化而已。我们今天的英文剖腹产,Caesarean也是根据凯撒出生的传说而来,传说他是从他母亲子宫里剖腹而生的……英国历史,也因为他的征服而出现在历史记录上。他的名言,“Veni, vidi,vici”,“我来了,我看到,我征服”的强悍在千百年后已经不太能在意大利的文化中表现得明显,但是在英美征服者文化中,倒是处处可见。

《洛城机密》LA Confidencial和洛杉矶的秘密


洛杉矶是个什么样的城市?灰蒙蒙的空气里看到的好莱坞的巨型字,大型的车行夜半也是灯火通明,海边远眺可以轻易可见的海上钻井平台,进出城八条线的熙熙攘攘,城里二十四小时也不停息的热闹和人气,高速公路的各种曲里拐弯的出口进口,高速道两旁的巨型广告牌,铁桥上下的雨季过后的铁锈的痕迹和路边肮脏的垃圾……但是,你问一百个人,恐怕一百个回答都是,洛杉矶就是好莱坞,好莱坞就是洛杉矶。

洛杉矶是非常生机勃勃的城市,而且洛杉矶是美国梦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如果没有犹太人在加州这一块四季如春的城市建立了巨大的梦工厂,将美国梦想通过辉煌的银幕展示给世人,美国梦的四海通行无阻,会有这么快这么大的效应大概是真的值得重新考量的问题。语言和文化,在通俗的简易的交流方式上的传达,在好莱坞的电影世界里是那么的强大,很少有人能够逃避过它的影响。

但是,洛杉矶最大的最赚钱最生机勃勃的事业,不是好莱坞,不是那些电视台,更不是大电影公司,而是洛杉矶的地下黄色电影工业。其实想想很符合逻辑,每一天每一天,全美国的人或者夸张地说,全世界的人,有美貌的,有才华的,有梦想的,不知有多少被这个吸铁石牢牢地吸住,来到这个梦幻成真的城市。有多少人成功了,百分之一?恐怕更少。看过很多很多的介绍这些明星这些演员这些艺术家,又有多少是一帆风顺地达到艺术高峰或财富顶端的,很普通很平常的是他们大多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可是那一天不到来,你还得吃饭还得租房,梦想顶不了现实的压力,他们大多数有另一份工作,很常见的就是酒吧和酒店里的侍者。很多人失望离开了,可有更多的人来到,很多人失败了,可是真的有人成功了,成功后带来的金钱声名荣誉和付出是不成正比的巨大,激励着年轻的或者不那么年轻的梦想者,咬牙坚守着梦想的阵地。地下影业对于那些有着美貌和身材,而不能得到明星们同样的待遇的追梦者,有着非同一般的有诱惑力。至少,这个行业还有机会给你,那也是表演,只是,没有那么多的声名荣誉,可能没有那么多的金钱,可是比打工要容易太多了。每一年地下好莱坞发行的产品,没有正式的渠道统计,据说是正式的地上好莱坞的百倍之上,利润惊人,可能还不用上税,于是黑帮地下组织聚集,于是所有人间戏剧上演。所以有洛城机密。

LA Confidential里有一个小报,叫Hush Hush。看名字就知道,赚钱的小报卖的就是八卦新闻和半真半假真真假假的好莱坞的边缘挣扎的各种趣味新闻。没有新闻,那就创造新闻吧,原材料满地皆是,随手就可以选出一遍又一遍重复的故事,主人公可能换了,故事都是老一套的无聊。于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在五十年代的洛杉矶好莱坞警区出场。出场的这一天是圣诞前夜。

我看完电影后,巴巴地把詹姆士·埃尔罗伊James Alroy的几部小说都找来看过了。很有趣的是,这是我所接触过的电影比小说更出色的作品之一,改编因此成名,进而成为成功的编剧和导演之一,而导演柯蒂斯·汉森Curtis Hansen之前之后都没有太多出色作品,让我很是奇怪,因为这一部作品相当的出色。当然,演员的选择很重要,而电影里面有着几乎是清一色的一流角色。 这部影片和《泰坦尼克号》同时争夺奥斯卡,当年我两部电影都没有看,但是很不喜欢《泰坦尼克》,觉得是美国文化中最最虚飘飘的爱情在极端环境下的YY,当然了,这是我绝对自私的个人看法,不是想拿来恶心大家或者挑战别人的指控,有不同意见者,尽请无视我好了。可是看完《洛城机密》,真真是对奥斯卡委员会充满了不屑,商业-文化-思想-艺术,你究竟想要什么?不过,那是十几年前的事,间中差别最大的就是我自己的变化,越来越能够明白人和人的区别,萝卜青菜, 各有所爱。

当年在奥斯卡颁奖夜,是Billy Crystall作主持,他那几年来来去去,不做一年做又一年的,但他很有幽默感,于是介绍奥斯卡获提名的电影时就有《洛城机密》的两个男主角拷问他的镜头,把电影和现实结合在一起,两个电影人物将比利拖出来按头到马桶里,然后倒吊在窗口外,直到比利大叫,我做还不行吗,我做还不行吗?很是可乐,我印象极其深刻,等看电影时才明白这个镜头的意义。

故事是一个谋杀案的前因为开始,以案件结束而收尾的,逻辑性很强(其实这就是改编了小说的地方,Rollo tomashi成为破案的关键,是小说里用了很多篇幅才能解决的)。六十年前的好莱坞是完全不同的世界。那时地上的好莱坞明星们的故事,现在听听简直是匪夷可思,比如克拉克·盖博醉酒驾车撞死人,电影公司可以买通公司的邮递室的小人物去顶罪;罗伯特·泰勒是同性恋者,就把他和另外一个女同性恋者做假夫妇造声势;拉娜·特纳的黑帮同居情人在家里被杀,是她女儿认罪坐牢,是不是她杀的,大概还真是一时迷幻了。拉娜·特纳还在影片中出现过,因为她的情人东尼·斯坦泊那坡纳斯就是剧中黑帮米奇·科恩的外围人物,几个主角都先后追踪过那个自以为很潇洒的靠吃软饭的小混混。

但是剧中最多的还是我们根本不知名的小明星,以及长得像小明星的更小的女人,以高级妓女的身份出现,受雇于她们的控制人,为金钱腐败服务。真正的黑帮大佬,洛杉矶警局没有办法判罪,就用了老办法,以偷税漏税将他送进监狱,洛杉矶出现权力真空。圣诞前夜,三个男主人公先后登场。

巴德是他的昵称,典型的电影里的“匪兵甲”,肌肉发达头脑简单,忠勇可靠的打手,但他有一个弱点,他母亲被父亲虐待致死,因而他一直对残暴妇女的罪犯铁石心肠而对受伤害的弱者百般温和。作为警官,他利用职权,窥探假释出狱的罪犯,借机会送他们回监狱。圣诞夜,他和拍档搬了啤酒回警局。

杰克是好莱坞警局有名的和好莱坞打成一片的警探。当夜,和小报编辑在小酒店里抓两个小明星吸毒偷情,然后把两个面目秀美的人物在好莱坞的灯光下造型拍照,小报卖报(就此毁了两个年轻人的好莱坞前程),他得现金(警察退休金不够),回手就塞给好莱坞警局当班的艾德,被艾德一口拒绝。

艾德是退伍军人,故事里的背景简化了,但他是战争英雄,进入警局,就是一个字,升级。他考试名列前茅,可是他和普通警员格格不入。当晚的警察局是圣诞狂欢,一言不合,警察们和囚犯们大打出手,暴力相见,正好给来警局采访的记者拍了个正着。

要说讨论好莱坞电影,最简单的区分应该是,假的和真的,假的包括科幻和浪漫的,真的就是反映现实的。在所有影片中,都可以有娱乐性和思想性,但是剖析现实的,或者过去的现实的,实在很难有好作品,有娱乐性和思想性都能出众的,就是难得一见的好片子了。好莱坞每一年的奥斯卡,其实也在经常徘徊其中,不过,反映现实的影片一般比较容易得奖,尤其这种细品社会黑暗及司法缺憾的故事,以及故事里对几个主人公的性格的精彩描述。电影中反映的当年和如今的洛杉矶警察局一样,仍然是白人为主,种族歧视当道的机构,暴力和歧视,把握曲解正义的定义,包庇内幕人员,似乎永远都没有改变的可能。细数奥斯卡,很多是现实的影片得奖,当然有例外,但是例外情况不是太多。《洛城机密》的运道不好是在它面临当年大热,一条沉船把其他的所有影片都沉到海底。但是,这一部影片最最得益的,是Russel Crowe拉塞尔·克劳。一部表现美国好莱坞过去的影片,三个男主角,两个是澳大利亚人。克劳是其一,扮演艾德的也是澳大利亚人。近年来,澳洲演员步英国演员的后尘,征服好莱坞。他们和英国演员的区别不大,英国人是底蕴足,大多携沙剧背景舞台根基;澳洲人没有那么强的理论根基,但是似乎天赋更占上风,克劳就是其中一个最出风头的人物。这是他征服好莱坞的第一部大制作,虽然小说里和电影里都是以巴德为主要的主人公,但是出于票房考虑,还是以Kevin Spacey的杰克为第一男主角。

克劳扮演的巴德,有着极其贴切的粗鲁狂暴但是内心对弱者温和的偏离的正义感,但他的正义感是直观的,和他亲近的人,他即爱之切,违背原则去保护他们也在所不惜;艾德与之正好相反,他的正义感都是书面上绝对的公理正义,内心里每一步多有功利之心,原则对他,和巴德正好绝对相反,但是,两个人在正义面前的表现非常惊人的类似。到影片结尾时,两人生死与共,同心同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补充,成为出色的一对红脸白脸排挡。杰克,杰克最介意的是好莱坞的名声,和与名人摩肩擦踵的机会,可是在良心对照的关头,还是能够提起真气,跑去试图提醒被推入火口的鸭子。对比艾德和巴德的精湛演绎,杰克的表现只能算中规中矩,不即不离,可是在影片中,他这个名义上的第一主角(电影里的),几乎没有机会与另外两个活色生香的人物对比演技。

可是电影最出色的,还是用一个完整的编导演的团体,再现五十年代好莱坞和洛杉矶的繁荣之下的肮脏的机密。什么是公正什么是公平,司法女神是一手紧握长剑一手举着天平,双眼被黑布蒙住,以示法律看不见富贵和贫穷,不区分高贵和低贱,绝对的正义是可以达到的,但是达到的过程很可能是盲目的。我们的主人公对面的,是一个出于本心控制一个无犯罪的城市的匪警通体的集团,可见,在任何法律制度下,都有可能的玩弄律法于鼓掌的轻巧和灵便,公义和犯罪的界限,不在于出发点,而在于最后的结果。所有的出演的人物,和现实中的每一个人都一样,有自己的需要,和可以被满足的临界点,如何坚守本心,最后都是一个讽刺的结局,可是又是一个令人满足的结果,因为真正的公平在不合法的手段之下,得到圆满的解决。矛盾是一个出色故事最重要的基础,编导能够把握中心,解决冲突,在冲突的高潮中达到结论,应该来说,《洛城机密》在很多层面上都能有所造就,是我近年来看的最出色的影片之一。

Music of Game of Thrones - Light of the Seven (Live)

Light of Seven 《七星之光》是《权力的游戏》第六季第十集(最后一集)的音乐。 电视剧一开篇,就是这段柔美动人的旋律, 钢琴演奏家技巧地表达出七星之神(故事里的宗教)的圣洁, 以及信奉者的虔诚的纯净。逐渐音乐过渡, 慢慢显示出神和宗教和人的因素的影响。 因为维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