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女人的选择

不是选老公,对不起,是选择主宰自己的一部分命运。其实也没有那么大的话题,只是如何主宰自己的财经金融大权。

银行经常要处理夫妻为银行户头所有权分离的事。其实,夫妻离婚时有所见,大家大概打完架的第一或第二件事,就是奔银行分财产,限制对方增加债务。比如说,有共同的贷款户头,两人共同负责,你取了钱借了款,到时就要打官司把钱要回来,共同信用卡,同理。不是不可能要回来,是比较麻烦。

在国外,户头的所有权是很分明的。如果是单人的,哪怕夫妇的另一方来,也不能告知任何情况,之所以这么说,是我后来才知道,中国不是这样的。有一个老太太,老公回国了,拿着老公存折和身份证明到银行要求取钱,因为在中国就是可以这样的,加拿大银行坚决拒绝。要是把钱给了她,老公回来可以告银行再把钱要回来。于是老太太非常非常生气上火,可是,就是拿不出一分钱。她和这里的银行都开了眼界,知道原来对方是可以这样做的。反正这块儿没有联名账户,或者账户拥有人的法律文件许可,没有他人可以动用银行财产。当然,在死亡后,又是另一种麻烦,那个讲起来可以讲个系列,我们就先别看了吧。

有对夫妻,没有离婚。但是,太太到银行来限制老公动用她的户头。因为老公豪赌,把家中清洗一空。她的户头已经被清洗了,她开了个另外的户头,我们告诉她,不用担心老公来取钱,因为我们不会允许。但是几天后,她又来了,这回是她自己扛不住压力,把密码给了老公,于是……这一次,关了那一个户头,又开一个新的,不能在银行机上取钱,必须到银行来取钱。不几天,她和老公一起来,把户头的钱又取出来了。如此三番五次,她再来也是抽泣着控诉老公的强逼,和她的无奈,我的同事看着她,说,你必须自己选择该怎么做,每一次你做的任何事都是无用功,除非你能坚持到底。回头她说,我不能有同情心,因为那是害了她,让她觉得我们能够帮助她,真正能帮助她的,是她自己。如果她不选择与老公分手,就要选择送老公去戒赌,这样下去,只会把自己逼到角落里去没有任何出路。我们能做的,是让她自己选择。假如她不选择,只会在这样的无头绪中让她产生幻觉,她到哪一家银行最后都是一样的结果。她最后选择分手没有我们不得而知,只能期望她能找到方法,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依靠他人的规定来帮助她绕过面对老公,成为她消极对抗老公和家庭暴力的帮手。

当然,也有正好相反的例子。有一年,一位怒气冲冲的先生跑进银行,指责我们为什么给太太权利花光他们所有的存款,刷爆信用卡,用尽贷款额度。等安定下怒火万丈的他,才慢慢明白,这位太太,在家无聊,也是去赌场消磨时间,一来二去上了瘾,先是背着老公把信用卡刷高,告诉老公是月月付清,然后一步一步地借出高额贷款,而且隐藏所有结账单,直到有一天老公用所有的信用卡和所有的户头,发现都是到了尽头,才发现原来如此。等看到预订回来的几年的结账单和信用卡结账单,可以看到她一天一天一月一月和一年一年的逐渐升高的夜晚在赌场的取钱记录,最初是几十几十,慢慢成了几百几百,之后是一晚上出去几千。最初还能看到试图掩盖她的痕迹,左挪右转的,之后就是明目张胆地拿钱,老公一慨不知情。还好,先生有一份好工作,把房子重新抵押借出钱来将所有账目清了,从此开始认真读账单的习惯,也认真检讨工作过于勤奋,以至于忽视太太,令她上赌场寻找刺激的原因,和太太重归于好。

也有不信任银行或政府,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体验闯的。这个在越南女子身上特别多。不是我偏见,平日见到的黑人,很多有很会花钱不存钱的特点,赚多少都可以花个干净,很肯借钱;中国人偏向于存钱,在费用上斤斤计较,在利息率上分毫必争;越南人,多是很难相信政府,用现金交易,以及自己的方式对付世界。这两位越南女子,一个是华裔,能说白话,四十多岁,有四个孩子,四个孩子都是华人面孔,他们有三个不同的姓。前几年是年年被税务局追赶着要以前银钱出入的收据证明,她明明是同居,但是仍然维持与那人完全不同地址,和税务部门斗智斗勇。最后一次见到,就是和一位高大的洋人出双入对,找资料和同居男友分手。洋人调侃她到现在还是“他”“她”不分,她用不是太通顺的英文反击,你明白就好了,不讲那么清也不是不明白。另一个越南女子就是道地的越南北方人,更是有自己对付世界的方法。买了一个手机,公司说手机坏了可以找补一个,大概哪里没说清,于是,手机坏了给了一个新的手机后,收了她费用,于是她付了账单,拜拜,不跟那公司打交道了。公司收不到钱,就把合约欠款余数送交收账公司,顺便在她的信用记录上添了一笔。从此她要借钱,都要经过贷款方抓狂一般和她解释,你要付账,才能借钱。她理直气壮地说,他们不对,我不会付的。那,你借不到钱的。我不借好了,我有钱,是他们没理,我不付。我简直哭笑不得,那你至少上法庭或者消费者协会和他们交涉一下,才表明你有诚意啊。她还是回我那一句:我不会付给他们钱的,他们没道理。我无语,只能看着她苦笑。

在办公桌这头看了好多听了好多,倒也不见得如何免疫,但是还是有一些感想。见过很多太太,基本财经大权不管不顾,账单不看,投资不理,进出不上心,其实倒不是为啥做准备,而是大小事留心,不至于有突然变化时抓瞎。比如有的太太依附老公,连信用卡和所有的贷款,都是附属人的地位,结果,一离婚,发现自己连信用记录都没有,非常被动。还有一位女医生,平常靠老公替他管账,大概压力太大,老公突然有一天精神抑郁,做不来了,她连支票都不知道怎么写,不到一个月就乱了阵脚,账单都没到时付清,再这么着,就是要断水断电断煤气了。也最好能够明白信用和借贷的里里外外,家里借了什么钱,该怎么处理,都心头有数。至于投资,就是另外一回事,不一定要懂,但一定要明白怎么去找到需要的信息。

也有太懂了坏事的。上个世纪末这个世纪初的科技泡沫没破时,有一对在美国的夫妇离婚,因为老公回到中国就提出和太太分手,太太不客气,两人就为财产在法庭见面。这边一出通告,老公就得飞越重洋陪老婆上庭,老婆还把他不肯转让的以前公司的股票给冻结了,这么一来二去,老公倒是攒了不少飞行点数,赚了几张免费机票,可是等股票解冻时,科技泡沫已经真成泡沫了,一文不值,两败俱伤,谁也没捞到好。也许是老婆的初衷也未可知,但是,这些事情打上法庭,就不是任何人可以控制得了的事实。一个离婚双方不闹事,也得个一年半载才可以尘埃落定,若是一方不服,都是持久战了。中间律师费用哗哗地出,还要双方到银行出具多少多少年前的裹脚布,上法庭辨析那一部分是谁的从哪儿来的。

房地产上比较有趣。比如说,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前带进婚姻的房产,假如婚后不是两人共同居住的主要地点,是可以归当初带进方所有,而一旦双方居住了,而且没有其他安排,就是直截了当的婚姻资产进行分配,不公平也得认。这是普通法(Common Law)保护妇女的条例,因为制定法律时,多数妇女嫁过来没有什么资产,离婚很容易吃亏,是以有法律保护他们。但是时代变化,任然依照法律,那么婚前条件比较好的女方就会吃亏。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可是,也有法律手腕可以进行调节,最有效的无疑是签婚前条约(prenuptial agreement),如果没有其他巨额家产,大多可以避免尴尬,只是要求双方在房产上协商,变动拥有者的资格。一般西方房产的所有权,是结婚双方共同拥有,那么是最正常的对半分,还有就是按比例签约,在房产上明确规定份额,离婚固然照此办理,连死亡后遗产分配也是如此处理。(听说过国内不少婚姻财产,但是在单方名下而引起的纠纷,心中很有些疑惑,难道民法中间没有明确规定,还是当初制定法律时想着未来gczy,不需要判决资产?)

银行可变卖资产,如现金、定存、股票以致借款,除非是中间继承遗产后没有进入夫妻的共同账户,否则也是见面分一半。如果对方有养老金,可能性是到了老,还是一人一半,或者现在以现金买断。在法庭最后判决书上,是一项一项列得很明了的。至于孩子,一般是不住在一起的那一方,向抚养的一方提供抚养费用。夫妻中,高工资的一方向低收入或者没有收入的一方提供赡养。如果断供,告上法庭,得到许可,马上可以通知所有银行法庭明令,工资进账之后,第一付清法庭规定数额,才可以动用,连还贷款还税款都在其次。这个就是我常说的,国外没有很多对拖油瓶的反感的民风之来,因为一个上一次婚姻而来的孩子,不会影响到下一个家庭的财金大计,多少让人比较放松。 不过,在遗产分配上,就是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糊涂账了。

当然也可以选择什么都不知道,无忧无虑生活的,我也见过这样的太太,一样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一位太太,结婚几十年后,老公突然发难,搬出去和一位律师同居,理由是她已经不再和他有共同认知。但是老公事业极端成功,她懵懵懂懂地突然得了很大一笔资产,两夫妻共同居住的大房子和孩子们和老公的赡养费。生活变化不大,老公的良心在法律的规定下,一样给了她保持生活水准的能力,她还年轻,还可以重新开始。人生百态,无奇不有,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还是有相对的合理。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大概大多数还是得靠自己。选择多知道一点,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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